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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异学派作为社会语言学的重要分支,主要的研究对象是日常生活中的语言变异现象。语言变异现象是指在语言内部因素或者外部因素(社会因素)的作用下,语言的语音、音系、词汇、语法、语义和语用等方面使产生不同的变体。通过观察笔者发现,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汉语口语“?ɑ35”的发音上存在着语言变异现象,然而已有的相关研究只是很简单的描述。因此,本文以语言变异理论为指导,旨在深入地分析和说明这一语言变异现象的具体差异和特点。本研究选取了共计400名研究对象,通过诱导式访谈和读对话这两种的方法收集数据,先记录了研究对象的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和地区这五类社会因素,再统计了其使用的汉语口语中出现的“?ɑ35”和“啥”的次数。借助SPSS19.0统计软件,采用描述性统计和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了单因素和多因素这两种情况下社会因素和语言变异现象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得到了以下的结论:(1)对于不同的语言变项“?ɑ35”和“啥”的使用上,存在着社会因素之间的功能性差异,其中受教育程度因素在统计学意义上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差异,而在地区因素上几乎没有显著性差异。(2)通过对单因素的分析,得到了具体的使用特点:就性别因素而言,女性倾向使用更加标准化的语言变体形式;就年龄因素而言,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标准的语言变体形式的使用倾向呈现先上升再下降的趋势,其中年龄处于14—20岁之间的人群最倾向使用更加标准化的语言变体形式,年龄处于36—49岁之间的人群最倾向使用不标准的语言变体形式;就教育程度因素而言,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群越倾向使用更加标准化的语言变体形式。另外,通过对多因素的分析,还得到了两项结论:女性对于标准语言形式的潜意识主动靠近和对自身语言使用情况的矫正过往;一些青春期的男性学生更倾向于使用不标准的语言变体形式来表达自我个性。本文的研究丰富了语言变异理论指导下的实证研究,充实了新疆地区对于语言变异理论的具体应用,同时可以让疆外人更好地了解新疆汉语口语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