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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技术、通讯机器的发展和三网融合促进了数字版权产业环境的变化,数字内容产业一越成为国际性的支柱产业。不过,由于数字内容通过各种数字技术能够被轻易、低价地复制、修改、传播,违法侵权著作物的流通会常常出现,从而侵害到著作权人的权利,数字内容产业也因此而难以拿到投融资,这无疑是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设立运营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数字版权产业提供投融资、信息服务以及常态性的交易业务。韩国设立运营数字著作权交易所,以提供透明的著作权流通结构、完善的收益分配结构、综合的著作权信息、对违法侵权著作物的监管等服务。在此,本文要对交流频繁且文化共鸣较多的中韩两国的数字版权交易平台进行对比研究,探索二者的特点、功能、运营上的问题、解决方案、两国之间可行的合作模式等。 为此,本文首先说明了数字版权的定义和概念、中韩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情况和政策现状以及数字内容的流通模式。在此基础上,以中国最早设立运营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为例,对其设立的背景、功能、运营体系以及运营现状进行了研究。然后,本文对韩国政府主导设立的数字著作权交易所的设立背景、功能、运营体系以及运营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两个平台所具有的诸多问题与解决方案。最后,提出了中韩两国在数字版权交易上可行的合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