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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点用地范围不断地无限制扩张,土地浪费现象严重,我国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矛盾的日益加剧,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给耕地保护带来了很大压力。开展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本文在吸取国内外关于农村居民点和土地集约利用相关理论、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界定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和内涵,从影响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因素角度出发,选择土地集约利用约束程度、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土地集约利用发展趋势3个项目层,建立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以河南长葛市农村居民点为研究对象,采用分层抽样法提取63个样本材料,从长葛市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现状出发,选用了包括4个项目层,14个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使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系统聚类分析划分集约利用等级等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并利用MapGIS软件中的缓冲区分析功能对研究区进行了集约利用程度分区,探讨了长葛市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程度与水平。通过评价,划分为I级的行政村,属于集约利用,包括翟道、坡中和拐河等11个行政村,它们主要分布于坡胡、大周、后河和石固等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镇;划分为Ⅱ级的行政村,属于低度利用,包括营张、闫楼和赵东等21个行政村;划分为Ⅲ级的行政村,属于粗放利用,包括牛唐、大王庄和古桥等31个行政村,这些村庄单位用地投入产出比水平低,居民点内部土地闲置现象比较普遍。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长葛市各乡镇综合实力排名上相吻合,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土地的投入和产出,从而影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最后,作者对长葛市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提出了建议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