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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当前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危机,水资源枯竭、水环境恶化已然成为我国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面对这一现状,如果忽视人与水的关系,仅从孤立的自然水体出发,一味地追求工程技术的改进,无法从根源上解决严重的水资源危机。水资源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是人的活动造成的,是由于社会政治领域中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而导致的结果。因此,有必要将水资源问题引入政治领域,通过推动政治观念和政治体系的变革,来实现人与水的和谐共处。近年来,从政治领域对流域水资源治理进行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且较多集中于制度层面,对流域水资源治理的主要行动者——地方政府的关注则相对较少。基于此,考虑到地方政府在水资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本文将从生态政治的视角出发,就流域水资源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展开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对生态政治进行了分析。通过论述生态环境问题与政治之间的关联性,明确了生态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因而需要从政治体系中寻找解决生态问题的出路。随着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生态政治首先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并逐步发展起来。作为一种新兴的政治形态,生态政治不管是在实践还是在理论上,都体现出了不同于以往传统政治的特点:一是尊重自然的生态价值观;二是多元参与的政治主体;三是注重整体与协调的系统原则。第二部分,阐述流域水资源治理中地方政府行为偏差的主要表现。地方政府的行为来自于它的职能,当前地方政府在流域水资源治理中具有监管、投入、协作等职能。通过观察近年来出现的相关案例,了解到地方政府在履行流域水资源治理职能时存在一些行为偏差,包括治理中的不作为现象、低效倾向以及职能错位的情况。第三部分,运用“价值观——主体——体制”的分析框架,对地方政府在流域水资源治理中出现的行为偏差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原因分析。从价值观上来看,传统的政治观、地方政府自利性及其官员片面的政绩观,是造成地方政府行为偏差的主要动因;从治理主体的结构来看,由于企业、公众和环保NGO没有发挥到流域水资源治理主体的作用,不仅增加了地方政府单方面进行治理的难度,而且使得地方政府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从治理的体制上来看,现有水资源管理体制下,存在着地方、部门分割治理的情况,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造成地方政府的职能缺位。第四部分,结合生态政治的理念以及国外流域水资源治理的成功经验,提出矫正流域水资源治理中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差的方向性建议。通过改变传统政治价值观,树立起尊重自然的生态政治价值观,把水资源治理纳入到公民、企业、环保NGO的政治参与过程中来,提升管理体制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使地方政府行为朝着有利于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向发展。总之,作为当前流域水资源治理中的主导力量,地方政府职能的履行关系到流域水资源问题的彻底解决。因此,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地方政府在治理中的缺位、虚位、错位现象,在给予足够的重视的同时,必须从地方政府行为偏差的原因入手,通过转变传统价值观,发展多元主体,完善治理体制,来矫正地方政府的行为偏差。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流域水资源的主导作用,实现流域水资源生态、社会、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