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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第26条规定,特殊教育学校应重视体育,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任何体育项目都存在风险,在特殊教育学校里风险问题显现的尤为突出。不少学校为保证学生安全,减少或取消体育教学活动,这与国家提倡的“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相违背。同时,特殊教育学校的各项安全防范机制有待发展完善,残疾儿童缺乏专业特教体育教师的规范性指导等众多因素,它不仅影响和制约了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事业的发展,而且也对残疾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对特殊教育学校聋哑生体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笔者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实地考察法、数理统计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聊城市9所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体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安全风险发生的措施。结合对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调查问卷,对体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合理评估。得出如下结论:(1)安全是残疾儿童参加体育活动的先决条件。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所开设的体育课程,主要以篮球、足球、体操、武术游戏的形式进行,虽然与普通学校的体育课还存在较大差异,但或多或少也会有肢体接触,所以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的概率仍然很高。根据调查发现,67%的教师表示在教学过程中发生过学生受伤的安全问题,受伤的类型主要有:擦伤、划伤、挫伤等,骨折的情况极少发生,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2)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聋哑生参与体育教学活动的风险主要来自特教教师、特殊教育学校、聋盲生自身和外界环境因素四个方面。来自特教教师层面的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是:教学经验因素、教学技术因素、自我管理因素;来自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分别是:学校管理因素、学校指导因素;来自聋盲生参与的风险主要有:生理因素、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自我管理因素四个方面;来自外部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有:场地风险因素、体育器材器械因素两个方面。(3)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本文主要针对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聋哑生和外部环境四个方面主要的风险因素进行防范解决,还运用到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风险防范主要是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老师等组织者、管理者采用基本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方式来进行防范,具体是要求教育部分加大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提高特教教师水平,特殊教育学校方面做好对体育器材器械的管理,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增加对于特教教师的培训,坚决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风险转移就是将已产生的风险进行嫁接转移,通过投保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既可以降低损失也可以使保险业更好的为教育事业服务。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并鼓励各学校体育教师参加关于教学安全的研讨会,通过各学校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积极探讨,在思想的碰撞经验的交流中,提高教师安全应急素质,丰富教师的教学安全管理经验。各学校通过增加特殊教育专业体育教师的数量,不仅可以弥补现阶段因体育通过各学校教师专业能力不足而导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还可以给校内体育教师岗位的提供专业的教学知识,通过沟通交流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和相关的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来共同提高学校内体育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以此来降低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聋哑生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根据各校聋哑儿童的实际情况,科学购置适合本校聋哑生使用的体育器材器械,既要考虑到器材的实用性、安全性也要考虑到器材的趣味性和适用性。科学合理规划场地,加强对体育器材设施的维修与检查更新,以便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