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来,国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入快速增长期,一方面是因为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出台,明确要求各地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二是公共资源交易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建设集中交易平台有利于统一监管。国内大部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都是以原先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中心为基础整合成立的,因此整合后进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具体如何监管就成了极为关键的问题。但是,难点就在于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方政府都是在实践中探索。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始于2005年,经过了多年的长足发展,整合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权划分、市县区监管体系不一致等深层问题依然存在,加上新技术、新制度的应用,更多的现实问题也逐步显现,已经成为淮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深入研究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完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为主要研究内容,对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交易各参与主体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三个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借鉴了公共选择理论和权力制衡理论,采取文献研究、专家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统一平台集中交易的优势得以体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采用“一办一处一中心”模式进行了组织架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并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深度融合,同时淮安市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方面也开展了相关工作,建立了企业信用打分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但是从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全流程监管的目标来看,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本文通过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业人员的访谈,对淮安市该领域内存在的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同时通过对德国、美国、新加坡三个发达国家和国内天津市、合肥市、青岛市三个地区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面的经验借鉴,针对性地提出从开展地方性立法、完善监管和服务体系、统一交易规则、加快电子化应用、合理设置评审办法、切实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和进一步强化标后监管等七大方面来解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国内专家学者探讨宏观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管机制的研究较多,专门针对某一地域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问题研究的相对较少,希望本文对淮安市及下辖各区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问题及解决对策的研究能够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