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婚同居伴随着人类发展,文明进步进入人们的视野。20世纪60年代,非婚同居率先在西方国家出现并迅速蔓延开来。面对这一不可规避的社会现象,西方国家的立法态度从反对逐渐转为承认,并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调整。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出现非婚同居现象,由于非婚同居与我国传统思想相悖,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对该现象进行规制,但是,人们思想的解放和非婚同居数量的增多,使得非婚同居逐渐被人们接受,面对非婚同居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运用法律对非婚同居现象进行法律规制乃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论文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非婚同居基本问题阐释。主要包括非婚同居的定义,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以及主要类型,非婚同居出现和发展的原因,非婚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区别与联系。目地在于对非婚同居做彻底分析和了解进而下文的法律规制打好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两大法系国家对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现状,对比分析不同国家法律规制的具体内容。第三部分主要是论述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指出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的现实基础和法理基础基础和价值基础;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是保障人权,维护弱者权益,实现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第四部分是我国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的构想。在总结国外法律规制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明确指出我国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的态度和原则。拟从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子关系,继承关系,以及同居关系的终止五个方面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