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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考评是对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进行评价和指引的规范体系。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的科学设置既是检察一体化的要求,又是推进检察权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叠加进行,过去的业务考评机制已不再适应当前检察机关对下考评的实际。本文以S省为视角,对检察机关业务考评制度进行分析,以实证考察方式研究检察业务考评在实践中的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司法改革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提出一些改革和完善建议。全文除引言、结束语外,分为四章进行论述,具体如下:第一章主要论述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的概念、历程、运行基础和意义。本文探讨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仅指省级检察院依据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案件质量评查等业务考核指标对地市级检察机关进行整体考评的机制。从雏形、发展到成熟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的运行基础在于一体化的检察体制、行政化的管理机制和检察权运行的调控。司法实践证明,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对于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方针政策、推动检察权积极主动运行、提升检察队伍业务素质能力都有重要意义。第二章梳理汇总检察业务考评机制运行现状。以S省检察院对市级检察院的年度考评为例,其总体框架维持了检察业务考评、评议市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民意调查和综合加减分等四个部分。而检察业务考评主要包括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和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计分方式,是在以人均办案数量为主的考核基础上实行满分基准的计分方法,进一步量化各项考评指标,而案件质量评查直接采用减分制;考评结果如何应用。第三章探讨检察业务考评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考评主体过于分散;二是核心数据项目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核心数据在考评中的比重偏低、项目过多、计分方式不合理等;三是不同业务部门考评指标在任务分配、评价方式、权重分值等方面的衔接不够科学;四是案件质量评查中的质量导向不突出。第四章讨论的是检察业务考评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具体完善措施。由于现行检察业务考评机制与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的不相适应性愈发凸显,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积极适应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内设机构改革等新需求,由案管部门统筹负责业务考评工作;二是提高检察业务考评指标体系的科学化;三是提高检察业务考评指标体系的精细化;四是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质增效;五是完善对员额检察官个人的绩效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