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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所出资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重大事项和国有资产,目前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中行使着出资监督与行政监管两种职能,国资委的角色是出资人和行政监管者。在以各级国资委为主导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下,健全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涉及国有企业监管的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同时,国资委通过委任国有企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督促国有企业做好内部监督和风险的管控、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职工民主监督制度等方式,国资委积极影响着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但国资委的影响机制也存在漏洞与不足,研究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机制,从而以国资委角度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政策、法律和实践定位引出国资委的双重职能,并区分出资监督和行政监管职能,分析此两项职能分别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内容;了解国资委各部门承担的职责及体现的职能,分析影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部门;再以内部控制五要素为逻辑主线,介绍了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机制。本文从国资委的双重职能、部门机构和内部控制五要素三方面全方位研究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路径。同时回顾国资委影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影响现状和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