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缓和的司法理念,和谐社会的理念,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理念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为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提供了土壤,为我国急需解决的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实现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我国刑事诉讼法主要理念之一就是惩罚犯罪,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因此我们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肯定围绕着这个目标进行。导致了我们过多的关心被告人的权利,可是我们对受害人的权利长期进行忽视。这也是我们进行司法改革必须关注的问题。经过这么多年严打的实践,我们发现严打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而犯罪率有越来越高的趋势,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已经制定的政策合理性。随着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背景下,我们更需要的是说服、说教、自我认知、自我反省等主动解决方式来代替他们被迫接受处罚的方式。这样为刑事和解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刑事和解正是弥补了传统忽视被害人的刑事解决方式,直接让加害人与受害人商谈的办法来满足各自的利益要求。本文主要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刑事和解的基本内涵及意义。国内外关于刑事和解的含义及认识,介绍刑事和解的基本特点。通过比较的分析方法,分析和阐述各个观点的优缺点,总结出自己关于刑事和解的基本内涵。比较刑事和解与相关基本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让我们更好的认识刑事和解制度,从而为更好的完善这个制度奠定基础。介绍了刑事和解的意义:首先从加害人、受害人、社会的角度去分析;其次从当今的和谐社会、符合国际化趋势去分析刑事和解的意义。最后,主要是从公正和自由两个角度去分析刑事和解的意义。第二部分刑事和解的风险,主要介绍了刑事和解制度可能产生哪些风险。我主要从正当程序、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违反公共利益、罪刑法定原则等角度去分析刑事和解与它们产生冲突的可能性。第三部分主要考察了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相关国家对于刑事和解风险预防的考察,总结我们国家如何借鉴国外刑事和解风险预防。第四部分,介绍我国刑事和解风险预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我国刑事和解防范机制及完善建议。先分析了刑事和解的不足,也有可能产生了很多风险,但是我们还是需要刑事和解。只是我们需要从制度上去完善刑事和解制度,从而把风险降低到最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防范:第一,严格限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第二,严格限定刑事和解适用阶段;第四三,逐渐引入第三方等中介机构;第四,严格限定刑事和解的条件;第五,引进听证制度、国家垫付制度和赔偿方式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