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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针对管理行政模式存在的种种弊端,西方各国掀起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行政改革运动,其主要的价值导向之一就是实现由过去的“以政府为中心”的重管制模式向“以公民为中心”的服务行政模式的转变。从公共行政学一百多年的演进逻辑来看,其中包含着走向服务行政模式的轨迹,认识这一点并加以自觉地建构,是可以推动公共行政尽快地走向服务行政的历史阶段。服务行政是一种以公共服务作为出发点和目的的公共行政,其合法性的来源不是法律条文,也不是国家主权的代表者或上级的命令,而是社会的需求和公众的需要。服务行政的基本架构可以从其基本理念、理论基础和服务行政在实践中的展开三个方面来进行勾勒,以期对服务行政的轮廓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而言,建立服务行政模式既要借鉴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有益经验,又要注意自己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行政路径。为此,笔者从对官僚制的借鉴与超越、能力本位、公民本位、民主与集权的统合、兼顾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以及现代伦理化的行政六个方面探讨了构建我国服务行政模式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