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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能源使用量与经济增长具有正相关的关系,能源促进经济增长,反过来经济增长加大对能源的需求量。但能源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污染问题,尤其是化石能源。化石能源含碳量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再加上森林乱砍乱伐,环境破坏较为严重,温室气体极易引起气候的异常变化。现阶段,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已经远远超过以前的水平,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出现在各国面前。所以,理清能源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寻找合适的方法解决温室气体排放十分重要。我国现阶段已经积极转变发展模式,从粗放式发展向低碳经济慢慢转变,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碳排放量。近些年我国在国际会议上,积极履行大国义务,对减少碳排放下定决心,制定一系列减排目标,争取早日达到碳排放峰值。面对能耗量巨大,碳排放增多的情况,应该认清能源价格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关系,从能源价格方面入手,对化石能源的使用量进行调控。完善我国能源价格体系,对能源所产生的负外部性征收能源税,利用能源价格的变化调整能源结构和资本投入比例,进一步提高节能技术的进步。本文针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与能源消耗之间的关系,尝试提出能源气候外部性价格的概念,理清与能源价格的关系,完善现有能源价格体系,达到促进碳减排的作用。能源气候外部性价格利用能源消耗所产生对环境影响的负外部性效应,将其以能源税或者能源补贴的方式等手段,增加到现有的能源价格当中,属于能源价格的一方面。能源气候外部性价格提高传统化石能源的成本投入和能源消耗碳排放成本,从而相对降低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投入成本,形成有利于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能源价格体系。并且通过KAYA恒等式分析碳排放强度的因素,从能源强度和能源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验证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以能源税的方式为例,对能源消耗强度利用能源与资本替代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对能源消耗结构利用能源之间替代方式降低碳排放强度,并且进行微观层面的经济学分析。通过实证方式进行碳排放峰值的预测,确定单位GDP能源强度需要累计下降52.3%,单位能源碳排放强度需要累计下降26.7%的减排目标。采用相关研究数据对减排目标进行计算,得出化石能源税收上调不低于现有能源价格的33.3%水平,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水平提高不低于现阶段补贴的96.6%。最后部分介绍相应的结论和路径,从三个方面对能源气候外部性价格的实现路径进行阐述,运用能源税收补贴相结合作用来达到碳减排的目标,体现出能源气候外部性价格,完善现有的能源价格机制,使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