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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个国家的税制结构来看,消费税一直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由于消费税不仅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而且还有纠正负外部性、调节居民收入分配、调整居民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功能。1994年,我国税收制度全面改革,我国由此开始征收消费税。2006年,在征税范围、税率调节方面做了比较大的调整,其目的是发挥消费税环境保护的功能和指导居民进行合理消费的功能;2009年,对乘用车、成品油等个别税目做了一些调整,其目的是促进节能减排,调节市场经济;2015年2月,我国开征了对涂料和电池的消费税,其目的是通过对这些污染品增加税收,可以减少消费量,进而少些环境污染。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会议中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这是改革和完善我国消费税制度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我国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本文紧紧围绕消费税的功能,主要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经验总结法,考虑我国当前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消费结构不合理问题等,多方面证实目前我国消费税制度改革的迫切性和紧要性。本文第一部分是绪论,第二部分首先对消费税制度的特征和消费税制度遵循的理论基础进行详细的阐述,然后对消费税制度的功能做了概述。第三部分对我国消费税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详细梳理,然后紧紧抓住我国消费税发挥的作用,对我国消费税征税现状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国外消费税制度的改革情况,对我国改革提供借鉴意义。最后,从消费税发挥四个不同功能的角度出发,考虑消费税增加财政收入的功能,兼顾消费税纠正负外部性的影响因素,考虑消费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条件方法,思考消费税调整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重要意义,对消费税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合理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