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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药品产业化的背景下,我国中药的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中药产业的产值已占全国药品总产值的近三分之一。与其他知识的应用和发展一样,知识经济背景下的中药产业化也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我国已经建立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在内的一整套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保护体系。然而由于知识产权制度与西药都是西方的舶来品,受其影响,我国的药品也趋向于采取与西药相同的专利的形式来保护知识产权,相比之下商业秘密这种中药传统的保护形式则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商业秘密保护以其不公开、无期限限制、无需政府部门授权即可受到保护的特点,使得我国民间大量有效的民间偏方和院内制剂得以保存延续,同时保护处于研发阶段、尚未申请专利的中药技术秘密不会泄露。然而中药作为药品的一种,不同于普通商品,需要受到国家药品上市监管部门的审查。药品的上市监管部门在保障药品企业商业秘密的同时,注重审查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及相关情况的公开,以照顾到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和价格利益。因此,不难看出,采取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中药必然会面临药品上市监管制度的挑战。中药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上市监管冲突不仅存在于国内,在中药国际化进程中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二者间的冲突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中药产业的长远发展。本文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对中药商业秘密保护和药品上市监管制度的研究,探究如何平衡中药产业化、现代化及国际化进程中各方的利益,协调冲突,为我国的中药商业秘密保护以及国际化提供建议。本文共分为五大部分。引言主要对中药的基本情况予以介绍,并通过介绍云南白药涉嫌泄密一案引出正文。第一章详细阐述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特点,并通过与专利及中药行政保护的对比,探讨了中药商业秘密保护的选择问题。第二章首先介绍了我国的药品上市监管制度并与美国做了对比,然后论证了中药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上市监管制度之间冲突的实质是与知情权的冲突,之后将冲突的分析进一步引申到中药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化上。第三章从整体的角度,在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和政治影响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冲突的解决方法。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