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传统社会两千余年的王朝统治,帝制王纲的旧国家解体,共和国体甫定。南北议和成功、临时参议会迁至北京,开国会、定国宪的呼声一时成为舆论主流,政学精英纷纷投身国宪制定事业。 自1912年民国第一届内阁成立至1928年潘复内阁去职,民国北京政府前后制定了数个宪法文本。在十余年的制宪活动中,省制一直是制宪过程中存在重大争议的关键问题之一,值得详加分析。本文围绕宪法文本中的省制问题展开。全文以宪法省制文本变迁为线索,分析不同宪法文本所建构的不同政治权力体系,探讨由宪法文本与宪法论争所建立起的、省制这一概念在前后数个国宪文本中内涵与外延所发生的变化。省制概念的扩张与收缩与宪法省制文本变迁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关系。从这种互动关系中,可以看出民国北京政府宪法制定过程中的策略与博弈,进而能够明晰为何民国北京政府宪法实践没能将中国导向民富国强。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部分展开论述。首先,整理学界现有研究成果,通过对省制的概念和辞源进行考察,从语义上对“省制”这一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梳理民国北京政府有关省制/地方制度的宪法文本的制定及其变迁过程。第三,考察文本所建构的具体的权利关系体系的变迁。第四,从文本分析进入话语分析层面,分析宪法文本变迁背后所隐藏复杂动因一。并以省制为核心,研究民初制宪与民主转型最终功败垂成的原因。第五,整体上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宪法文本中的省制概念进行总结,并从更宽泛的、长时间段的整体视角出发,分析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宪法的文本实践与宪政价值、法律理性与政治逻辑之间应当如何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