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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感受、创造、鉴赏、音乐与相关文化等音乐学习内容领域,是中小学音乐学科教学的主要内容,其不同领域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领域之间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关系。“表现、感悟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表现为感悟和创造提供源泉,感悟为表现和创造提供动力,创造为表现和感悟提供新的发展,三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辩证统一。唱歌(声乐)和奏乐(器乐),是音乐艺术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人类获得美的感受、体验、表现和创造及发展和提高音乐文化修养的重要途径。唱歌和奏乐活动,不仅构成了音乐艺术的两大基本部类,也有利于培养和发展音乐基本技能和相关音乐基础知识及音乐文化修养,有利于通过唱歌和奏乐等相关艺术实践逐步形成和发展主体的人的审美经验,促进主体的人的情、知、意的相互协调与统一。从学堂乐歌始,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已历经百余年。当仔细阅读、审视这一百余年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史之后,能够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作为音乐主要表现形式之一的乐器演奏,百余年来始终是整个音乐教学环链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尽管部分中小学音乐教师和音乐教育研究者对其进行过相关的讨论和研究,但均未触及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本质、规律、内部联系和器乐教学的全部。造成了这一薄弱环节持续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未能从理论的高度去认识乐器与人、乐器演奏与中小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器乐与民族文化传承及民族精神的重塑、器乐与社会和谐发展等诸方面的关系;也未能从实践的层面深入认识器乐教学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握并总结出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发展规律,找到真正适合于我国中小学生发展的器乐教学实践形式等。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看,我们同样未能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整体水平、民族文化传统、教育行政主管领导及学校文化、艺术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来认识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它们对其发展有何影响,如何利用这些影响因素,并将其视为一种资源,以促进各地区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多样化发展等等。为此,本文拟从四个方面对此展开论述,逐层解剖影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发展的诸多关系,透过其诸现象、外部联系、个别片断,深入到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本质、内部矛盾、各环节的整体联系,试图解决上述问题,提出适宜性的发展对策,回归器乐教学的本来面目。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从理论上认识乐器与人、乐器演奏与中小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器乐与民族文化传承及民族精神的重塑、器乐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系。这些内容是全文的理论基础,也是有关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发展的基本理论构架;从国外部分国家(包括同在东亚文化圈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小学器乐教学的发展概况,总结出值得我们借鉴的成功经验。第二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通过百余年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曲折发展的历史脉络,梳理和提取影响其发展的相关因素,并针对诸多问题展开相关讨论,找出问题及其根源所在,总结宝贵的历史经验,对指导今天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健康、稳步的发展具有历史意义。本章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是:社会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状况、思想文化变迁等因素,直接影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发展;一百多年来,我们对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认识始终是不到位的;我们始终未能找到真正适合于我国中小学生发展的器乐教学实践形式。第三章,从现状调研的层面,根据对我国中西部及边远地区部分欠发达市县与东部沿海及部分发达城市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实地调研,找出影响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稳步发展的主要问题并给予相关讨论,为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发展与实践取得成效提供现实参照。本章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地区文化教育发达程度,直接影响对学校美育的认识与实践:学校文化建设及校长的教育追求和教育理念,对学校音乐教育受重视程度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由于对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认识不到位,器乐教学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始终不够明确;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学习、练习及展演活动未能遵循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三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由于对中小学音乐教育课外器乐社团认识存在一定误区,课外器乐活动与课内器乐教学总体发展始终不相匹配,二者互为支持、共促共进的关系尚未形成;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关系和理念不够清晰,器乐教学尚未达到一种民族音乐文化自觉的发展状态。第四章,在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基本理论的指导下,根据百余年器乐教学的发展历史和针对六市县区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实地调研,试图提出促进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发展对策: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基本理念及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中小学校课堂器乐教学的有序组织与发展及课外、校外器乐活动的展演与宣传;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的师资培养与教学研修;中小学音乐教育器乐教学材料的组织与出版及教学用乐器的制造、督检、售后服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范。全文的结论是:(1)没有“器乐”的中小学音乐教育是不完整的,学生缺失音乐体验的重要基础;(2)器乐教学对培养和发展中小学生的音乐感知力、表现力、创造力和养成乐于亲近音乐的态度、乐于终身参与音乐活动的兴趣和习惯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3)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以及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的差异,决定了中小学器乐教学的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规定某一种模式、某一类乐器的做法是不合时宜的;(4)器乐教学是实施民族文化主体教育及理解和尊重不同国家或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的一种有效手段;(5)器乐教学实践是一个多环链相扣的整体,其涉及从乐器制造到演奏、音乐表现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环链的缺失都会影响整体的实施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