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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主体相关行政活动的法律意义,目的在于更好规范行政主体的权力的行使以切实满足行政相对人合理合法的需求,同时也要防范行政主体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体的权力行使的过程其实是反映了行政主体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到底是行政相对人的“保姆”或是“夜间警察”。之前研究的主要侧重点是对行政主体权力的规制而较少涉及行政主体义务履行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权力和义务之间的密切联系。行政主体的义务决定了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目的、范围和正当性,同时也影响行政主体角色的定位。以义务为侧重点去研究相应的行政行为将改变人们关于行政主体的惯性思维,符合行政主体权力向义务转变的趋势,同时也有利于解决行政权力行使中出现的问题。目前,在行政活动中出现了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不作为,而行政不作为问题的处理关键在于分析行政主体何种作为义务履行的缺位,对不同作为义务履行的缺位会有不同的处理措施。因此,对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研究对于界定行政不作为概念,规范行政主体履行义务,解决现实中的行政不作为问题以及契合未来行政法发展趋势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对于行政不作为研究相较于国外仍然处于比较薄弱状态,尤其没有脱离行政诉讼这一框篱,这从一开始就限制了行政不作为研究的角度。此外,国内学者对于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探讨也是很少涉及。研究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前提就是肯定作为义务对于行政不作为而言具有其独特意义。作为义务这一角度对于行政不作为概念的界定具有其优势,同时研究作为义务的相关类型也可以捋清目前学者的一些争论,比如:行政不作为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争论、行政不作为新的划定范围以及行政不作为的新发展趋势。当然,本文研究的重点是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所以,对作为义务的探讨主要是围绕着行政不作为展开。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第四部分对作为义务扩展趋势的探讨,作为义务的扩展趋势主要是指抽象的行政作为义务,这种抽象的作为义务能够很好的解释行政不作为对不特定主体权利侵害的现象这种现象相应的救济途径。当然在公民权利变化的过程中行政主体的作为义务也会有相应的变化,会出现新的作为义务,在研究的过程中也需要为其留有空间。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关于行政不作为基本理论概述,这个部分主要是对行政不作为主要有个大概的介绍,清楚其现今面临的争论焦点及目前对行政不作为研究的现状。同时确定作为义务对于行政不作为研究的突破口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关于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基本理论研究。该部分是本文的重要主体,其中涉及了关于作为义务的含义、特征、来源、和相关概念的辨析、作为义务履行的要求以及作为义务与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关系。该部分内容主要是把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判断一个行为到底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范畴。第三部分:关于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扩展趋势,这部分内容也是本论文的创新之处,也是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后得出的自己观点。这观点的主要出发点在于目前理论界的研究困境,具体来说是行政不作为没有跳出诉讼法的框篱,对作为义务也是仅限于相应的诉讼法条中的具体规定。行政不作为之作为义务扩展主要是涉及法条之外的作为义务来源,这也是对于日益变化的社会的一个反映。同时,在行政法新发展背景下的作为义务扩展正契合这一背景而显得具有一定研究意义。扩展趋势对于维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言具有前瞻性,同时也对行政不作为的研究带来新的视角。第四部分:关于作为义务扩展趋势情形下我们现有的制度不能满足公民权利的保障,在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中找到相应应对措施的启发。对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中对原告资格的完善,对行政诉讼制度中受案范围的扩大能够提供应对作为义务扩展趋势的有效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