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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讨论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变样”概念。阅读胡塞尔文本可以发现,在具体的运思过程中,胡塞尔在作现象学描述时在多处都使用了“变样”这一关键概念。但是,胡塞尔哲学研究者在探讨诸如本质还原、意向性、意向相关项等现象学中的核心概念时,对具体的自由变更法涉及到的变样、意识活动及其相关项两侧的注意目光的变样、内时间意识结构中回忆、想象等再现的变样大多未给予足够的探讨,对于这一概念在相关使用中是否起到了预期的作用,以及“变样”现象得以呈现的条件等等问题,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笔者结合《逻辑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生活世界现象学》以及《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等胡塞尔的代表著作,着重对其中的“变样”(对应的动词即变异)概念与现象进行考察分析,论述这一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使用情况,尝试对以上问题给出一些回应。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本文首先说明“变样”概念的意义内涵,尤其是这个概念在几位哲学家那里的使用情况,之后是对此概念的词源学回溯,最后是对胡塞尔使用的“变样”概念进行简要分类,主要根据他在不同时期的研究重点,将变样概念分为想象中对象的自由变样、意向结构noesis—noema两侧的变样和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的时间客体的变样。第二、三、四章,本文试图对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变样”概念展开论述。在第二章讨论了本质直观中的自由变更法,分析这种方法的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胡塞尔本人的一些回应。在第三章,通过对比变样后的各种意识形式与原初意识形式,讨论其中异同,表明“变样”使得原初意识形式得到本真展现。在第四章,本文以胡塞尔讨论较多的意识变样形式——回忆为例,考察“变样”概念对丰富意识形式的作用,以及“变样”在内时间意识结构中的统一作用,考察内时间客体的构造与再现。最后一章,本文前两节尝试使用现象学方法对“变样”现象何以可能进行条件性分析。首先是变样得以进行的现象学视域:通过与自然态度中的变样活动进行对比,指出真正的“变样”必然是在先验意识的视域中进行。其次是说明现象学意义上的变样不是指心理学意义的变化,不能将经验意识中的变样与先验意识中的变样混为一谈。最后本文尝试指出意识活动的多层次性特征。在结语中,笔者对本文进行了概要的总结,说明对“变样”概念进行论述的理论价值在于:推进了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本质直观法的研究,对Noesis—Noema的意识结构中的信念样态给出了更为清晰的划分和分析,使内时间意识流中的诸相位的过渡及时间客体的构造过程更加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