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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医疗卫生的“公共产品”属性,大多数国家都由政府投资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全民提供普遍服务的公立医院。在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中,目前存在严重的“政府失灵”,具体表现为政府管制不到位,放任医院多开药、多检查、不合理治疗、分解收费等以补偿损失;随着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商业化和市场化加剧,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下降,医疗费用越来越高,看病贵导致“看病难”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政府监管不力的原因在体制上主要是“管办不分”,政府职能越位。二十多年来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培育和增强了它们面向社会自主开展业务和寻求发展机会的能力。但改革的思路和方式大都是从国有企业改革中“抄袭”而来,明显带有追求商品化、市场化的趋向。改革的内容长期滞留在“放权”、“搞活”等浅表层次上,未从理论和政策上对政府与卫生事业部门之间的应有关系以及现代公共事业组织应有功能做明确的界定。近年来“管办分开”的改革背景是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面临的困境主要是职能扩张和不清的结果,因此改革的第一要务是政府职能的调整和优化。政府职能优化解决的是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和市场的范围界定问题。下一个问题是政府该管的事如何管。这标志着政府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逐步成熟和明晰化。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试验性改革近年来陆续在各地出现。典型的有上海模式、江苏无锡模式、北京海淀模式、山东潍坊模式。各种模式改革的目标一致。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即重点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公共卫生职能、开放市场职能、行业监管职能。各种模式改革的部位相同,重点都着力于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各种模式改革的路径趋同,都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首先在机构调整上作文章。各种模式,尽管“同归”,但在具体运作上又有不同。我国公立医院的“管办分开”基本方向是正确的,但在具体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新形式“管办合一”的可能、缺乏管办双方之间的配合与制衡机制、机构重复设置且职能难以分清、偏重市场机制作用、淡化政府支持责任、公益性保障不足、办医院机构和医院的绩效缺乏制度保障等。公立医院的管理是各国政府的普遍责任,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西方发达国家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具有相应的现代行政管理改革背景,均是基于各自实际的现实选择,对我国因应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实施“管办分开”有一定借鉴和启发意义。通过近年来各地的实践探索,国内总体上形成了一个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制度市场,这有利于探索发现相对更为适宜的具体模式,有利于今后完善我国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路径。针对已有的突出问题应采取以下相应对策:1、确定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管办分开”改革目标。2、彻底转变政府管理公立医院的职能和方式。3、改革医疗卫生体系,对公立医院作必要调整。4、强化公立医院支持体系。5、设立董事会负责办医院。6、健全公立医院外部监管制度。7、妥善安置改革分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