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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经济正在进行战略性调整,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产权交易为“国退民进”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国企改制中,产权交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对国有资产实行优化配置。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产权交易的过程中,因制度不健全,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要充分发挥产权交易的功能,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遏制腐败,就需要建立完备的国企产权交易法律制度。我国在国企产权交易法律的制定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的探索,相关法律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不断在发展。然而产权交易法律仍没有系统化、完整化,在交易主体、交易程序、交易监管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笔者就从这三个方面入手,进行了初浅的探讨。第一、提出从明晰产权主体,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规范国有资产评估机构三个角度来完善国企产权交易主体法律制度。第二、对于完善国企产权交易程序法律制度,建议制定专门的产权交易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评估体系和重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第三、对于加强国企产权交易的监管法律制度,提议确定政府在产权交易中的监管作用,在国企产权交易的监管体制上采用自律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向国企派出监事会,对国企实行会计核算和审计,形成多渠道的监督。制订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重视反垄断方面和税收方面的立法,希望这些法律制度的完善能加快实现产权交易的规范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