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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公司治理结构相关问题开始逐渐被国内的企业和学者重视。越来越多的公司建立起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但是企业绩效表现出了高低不一的情况。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上市公司在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背景下,为了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也越来越重视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在此背景下,研究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可以为建筑业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绩效提供依据。
回顾关于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与绩效关系的文献发现,鲜少有文献从组态视角去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选择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从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治理的角度,提取并凝练出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和高管薪酬五个前因因素,探索我国建筑业上市公司主要通过这五个因素怎样组合达到高绩效。
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建筑业上市公司主要通过三种模式达到高绩效。其中,较高的股权集中度是三种模式识别出来的一致的核心因素,成为导致企业高绩效结果产生必须给予重视的因素。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或较好的股权制衡分别与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和较高的高管薪酬结合可能更有助于我国建筑业上市公司达到高绩效。此外分析还发现,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与较好的股权制衡之间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替代性。
分析后提出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时要注重公司治理结构涉及的相关因素联动组合发挥作用,而不是只注重某一因素独立发挥作用。公司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可以考虑运用独立董事或者股权制衡的方式对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和较高的高管薪酬下的公司决策进行制约和监督。
回顾关于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与绩效关系的文献发现,鲜少有文献从组态视角去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选择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从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治理的角度,提取并凝练出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和高管薪酬五个前因因素,探索我国建筑业上市公司主要通过这五个因素怎样组合达到高绩效。
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建筑业上市公司主要通过三种模式达到高绩效。其中,较高的股权集中度是三种模式识别出来的一致的核心因素,成为导致企业高绩效结果产生必须给予重视的因素。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或较好的股权制衡分别与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和较高的高管薪酬结合可能更有助于我国建筑业上市公司达到高绩效。此外分析还发现,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与较好的股权制衡之间可能具有一定程度的替代性。
分析后提出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时要注重公司治理结构涉及的相关因素联动组合发挥作用,而不是只注重某一因素独立发挥作用。公司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可以考虑运用独立董事或者股权制衡的方式对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和较高的高管薪酬下的公司决策进行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