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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实体经济的餐饮业在近年来逐渐面临挑战,一是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对增值税政策的不熟悉,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新政的掌握不到位,导致税收风险增大;二是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未来将移交税务部门征收,作为劳动密集型的餐饮企业,可能会面临与以往相比承受更多的人力资源成本;三是国地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的收紧,个人所得税全面的调整,以及增值税与所得税联系得更加紧密,决定了餐饮企业必须进行纳税筹划,尽可能的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规避纳税风险,实现合理合法的降低税负的目标。长期以来,我国纳税筹划的研究,较多着眼于单一税种,较少将增值税与所得税两大税种结合进行纳税筹划,特别是近两年来增值税税制发生极大变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推出新的管理办法,个人所得税法全面修订,为增值税、所得税综合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平台。因此本文选择A餐饮业为研究对象,在分析A餐饮企业的组织结构、人员构成、生产经营、缴纳税款情况等的基础上,针对A餐饮企业实际情况,详细地分析了其在纳税筹划中存在问题和原因。以这些问题为导向,设计了A餐饮企业基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两种组织形式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分别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等不同情况下的纳税筹划方案,基于A餐饮企业上年度经营业务数据及可能的变化进行了不同纳税筹划方案的税负测算,通过不同纳税方案税负比较,可以看到A餐饮企业选择设立总分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向投资者支付工资的方案是综合税负最低、最经济、最简便的方案。最后,本文以A餐饮企业为基础,针对餐饮企业的共性,认为餐饮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可以从加强发票管理,尽可能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充分利用税收优惠,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临界点;采用综合规划手段进行纳税筹划;提升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意识;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加强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