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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前二十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在衣、食、行的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住房市场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实现了住房市场化,而实际运行中市场化暴露了本身不可避免的缺陷,住房需求日益成为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突出的表现就是低收入群体被市场边缘化。低收入群体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现阶段收入水平层次最低的、占城镇居民总人口20%的群体。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是亟待解决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社会问题。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的重中之重。行文从住房改革的实践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目标,以马克思的宏观调控理论为启示,以践行立足我国国情的科学发展观为突破口,通过考察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现状,分析造成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寻求如何通过宏观调控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马克思人的发展理论,明确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最终是为了人的发展,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就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宏观调控理论,明确了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启示了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有结构均衡作为基础,启示了货币政策适时合理运用于住房市场的积极作用;科学发展观明确了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迫切性。我国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从1978年开始至今,经历了探索和试运行阶段,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宏观调控逐步完善阶段,以及宏观调控突显阶段这四个历程。低收入群体住房现状:住房价格居高不下并持续上涨,没有购房支付能力;高房价的拉动效应下房租大幅上涨,租房居住压力不断加大,处于住房难的境况。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住房市场化背景下,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因为“土地财政”实施了短期行为,忽视了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宏观调控手段运用不完善,宏观调控目标不合理,致使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不能落到实处。政府对低收入群住房保障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不能从供给上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收入分配不合理,低收入群体自身满足住房需求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已经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针对造成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原因,运用矛盾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等方法,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进行对策探讨,认为政府应从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开始,通过确定合理的调控目标,同时协调宏观调控和地方政府行为,调整收入分配扭转低收入群体在收入分配中的劣势,辅以加大保障住房建设,逐步缓解、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本文创新点: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不应局限于住房保障,应从低收入群体本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即收入和政府保障两个方面着手,并将两方面统一于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