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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进入新时代,随着主要矛盾的转移,各个领域发生着新的变化。我国从粗放型经济的发展模式,逐步实施以创新为驱动力的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思潮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指导精神和发展动力。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的主体,其创新能力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经济实力具有显著意义。企业创新最直观的体现是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公司规模、存续年限、经营绩效、资产负债情况以及股权结构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然而,企业创新归根结底取决于实施创新的主体。而董事会成员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对于企业是否进行髙投入、髙风险且极度不确定性的创新活动,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本文试图从董事会成员的角度出发,探索董事会成员的海外背景对企业创新能力是否存在影响,以及海外背景的差异性是否也对其存在影响,从而在企业创新能力方面提供新的建议。本文通过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因素和董事会成员海外背景对企业的治理作用进行分析,认为拥有海外背景的董事更容易理解创新对于企业的重要程度,从而增加企业创新的可能性。基于此,本文以我国2009年-2016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董事会成员海外背景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其次,进一步构建董事会成员海外背景异质性指标,研究其董事会成员海外背景异质性与企业创新能力的关系;最后,通过用研发支出强度作为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的替代变量以及采用Fama-Macbeth横截面回归的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的研究结论:(1)董事会成员有无海外背景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显著正相关,表明相对于无海外背景董事的公司,有海外背景董事的公司其企业创新能力越强;(2)董事会成员海外背景占比与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正相关,表明董事会海外背景成员占比越大,企业创新能力越强;(3)董事会成员海外背景异质性与企业创新能力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说明董事会成员海外背景的差异性越大,企业的创新能力越强。最后,本文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果,从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的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