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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制度作为构建家庭的一项重要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修改与完善的过程。我国的收养立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立法者通过不断地吸收国家先进收养立法,并根据我国国情,紧密结合现代社会中通过收养产生的一系列法律纠纷,不断完善我国的收养立法。只有立法的不断修改、完善才能促进我国收养制度的发展,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收养行为产生的民事法律纠纷,即使在纠纷已经发生后也能根据法律及时保护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二次伤害,努力实现立法者的原本意图。因此,需要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结合国外有关收养制度的先进立法经验,剖析我国收养制度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我国收养法律制度。本文通过对收养制度进行详细阐述,触角延伸到对国际社会收养立法和有关收养的相关研究,总结出国外收养立法的发展趋势。尤其对目前我国收养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透彻分析,从收养主体、收养条件的资格审查、对收养行为的有效监督以及对违法收养行为法律责任规定等方面进行剖析,并且进一步对存在这些制度缺陷后对社会产生严重的危害性。本文通过上述内容作为平铺垫,旨在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完善收养制度的建议:提出适当扩大收养主体范围,尤其是把有条件地收养成年人纳入到收养主体的范围;对收养条件的资格审查进行完善,如登记应进行实质性审查、增设“试养期”制度以及完善对送养人的资格审查等等;吸收国外先进性规定,设立不完全收养制度;在收养中建立对具体行为的监督机制和对建立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分析,并且创新和细化适合我国国情的追踪调查机制;面对非法收养在现实社会中对收养主体造成的危害,进一步完善对非法收养行为的救济机制,也提出对策指出如何将非法收养扼杀在摇篮。通过总结我国收养制度的特点和缺陷,结合现实生活中收养制度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分析国外多个国家有关收养制度的先进性规定,并汲取国外收养立法的一部分精华,探讨了完善我国收养制度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