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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而“管好党、治好党”的重中之重是“管好干部、全面从严治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有效监督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良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则是审计成果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为了强化对审计工作的领导,逐步构建起权威高效、覆盖广泛、集中统一的审计体系,进一步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2018年3月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审计委员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将更加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将更加重要。同时,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党中央对2010年10月由中办、国办制定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7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专门单列一章,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为新时期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本人作为成都市武侯区审计局工作人员,长期从事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本文以修订后的《规定》为指引,按照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框架,聚焦武侯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现实情况,通过搜集相关资料、案例分析、问卷调查、访谈和统计分析的方式,梳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其产生的本质原因,并结合国内外相关审计理论和研究,提出改进基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与建议,以期推动武侯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发展,为武侯区、成都市、乃至全省全国完善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