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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进步中逐渐失去"自然垄断属性"的电信业,依靠政策的时滞性依然享受政策保护,是中国行政垄断行业的典型代表。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政府对电信业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使之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同时也是学术研究中的重点。2008年中国政府对电信业进行的兼并重组改革,采取了与之前拆分重组、降低市场集中度相反的的策略。通过鼓励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中国网通、中国铁通和中国卫通进行收购,重新整合了电信企业,提高了电信业市场集中度。市场集中度上升是与2008年前的改革措施相违背的,但通过兼并让余下的三大运营商获得全业务牌照实属首次。同时,原本存在的地域性限制也被打破,通过企业间兼并,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拥有了在长江南北比较完整的线路布局和业务体系,三者可以同时在长江南北展开竞争。由于企业间业务壁垒被打破,虽然从整体上看,整个行业的集中度提高了,但移动通信业务和固网业务的市场集中度下降。由于这一次改革同时包含市场企业兼并和放开进入限制两种不同的改革措施,并且不同措施对电信业绩效的影响相互矛盾,那么这一次改革是否有效?是否能够提升电信业绩效?这些措施对电信业绩效的影响是什么?本文尝试构建一个能够用于实证的电信业竞争性改革有效性评价框架,并按照该框架以实证的方式回答上述问题。本文主要以有效竞争理论、古典经济学静态竞争分析和产业经济学经典理论作为基础,结合于良春等(2010)提出的ISCP分析范式建立电信业改革措施与电信业绩效之间的联系,建立改革措施与绩效之间的影响路径。再结合中国电信业实际情况,按照改革目的与产业经济学上的绩效概念将电信业绩效划分为两个层次共四个指标,分别是:电信业收入、消费者福利和电信业社会服务能力、电信业盈利能力(以不同定义的全要素生产率作为指标),随后按照兼并重组改革一揽子措施对电信业市场集中度的影响不同将其分解为两类三个指标,分别是进入许可(包含移动通信市场进入许可和固网业务市场进入许可)和企业兼并。其中进入许可会导致该市场市场集中度下降,企业兼并会导致市场集中度上升。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一个能够利用实证检验此次改革综合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综合使用行业数据和省际面板数据,运用反事实框架、动态距估计(GMM)、联立方程组、曼奎斯特DEA、随机效应面板模型等对研究结论进行了实证检验,并从多维度对实证结果做出了稳健性检验,提升了结果的说服力。具体来看,本文首先采用匹配法构建反事实框架,对2008年电信改革的综合效应进行了分析。随后本文首先借助行业数据和省际面板数据,运用动态距估计(GMM)方法实证分析了电信业多种改革措施对电信业收入的影响,随后利用新产业组织经济学方法(NEIO)分析了 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业务平均价格的影响,最后则是对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动态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在这一部分中,先采用曼奎斯特DEA计算整个电信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再计算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处理效应,最后分析不同改革措施对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通过定义不同视角下的全要素生产率,可以获知此次改革各种措施对电信业盈利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影响。本文的内容分为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1章,绪论。这一部分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问题的提出、研究目标、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及不足。第2章,文献综述。这一部分分别从相关理论、电信业垄断的性质、电信业绩效评价、电信业竞争性改革措施对电信业绩效的影响四个层面梳理已有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简要的述评。第3章,中国电信业竞争性改革的理论分析。这一部分首先论述判定2008年电信业兼并重组改革是竞争性改革的理论依据,并给出电信业改革与电信业绩效之间的影响路径。其次分解电信业绩效多层次指标和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措施,并分析不同改革措施对电信业盈利能力、消费者福利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路径。最后归纳出一个可以用实证检验的竞争政策有效性分析框架,为本文的实证分析提供理论依据。第4章,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盈利的影响。这一部分首先以反事实框架分析了"政策干预(电信业兼并重组改革)"对电信业收入的直接影响,随后分别考察了电信业竞争性改革两种措施对电信业收入的影响。分析不同措施效果之间的矛盾性,试图回答2008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收入影响不显著的原因。第5章,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这一部分首先基于新产业组织经济学方法(NEIO)构建了一个"政策干预(电信业兼并重组改革)"的处理效应分析模型,对这一次改革的处理效应进行直接估计。随后在该模型基础上分析不同改革措施对电信业业务平均价格的影响,解释2008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收入影响不显著的原因。第6章,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这一部分首先基于曼奎斯特DEA计算了电信业全要素生产率,并将其分解为技术进步、技术效率、规模效率和纯技术效率。然后采用匹配法构造反事实框架,分析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的处理效应。最后分别分析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不同措施对电信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分解的影响。并将最终结论与第五章和第六章的结论相对比,总结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的最终效果,回答此次兼并重组改革是否有效。第7章,结论与政策含义。这一部分对全文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回答此次改革是否有效,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纵观全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移动通信业务市场进入许可提高了电信业收入,而固网业务市场进入许可和企业兼并降低了电信业收入,最终这三者之间相互抵消,导致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收入不存在显著影响。在不存在竞争的移动通信业务市场引入新竞争者,能够修正垄断造成的市场失灵,促进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功能的正常运转,减小无谓损失提高电信业的收入。而在已经存在竞争的固网业务市场,继续强化竞争容易引发"过度竞争"。第二,移动通信业务市场进入许可降低了电信业业务平均价格,而固网业务市场进入许可和电信业市场集中度上升提高了电信业业务平均价格,最终这三者之间相互抵消,导致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业务平均价格不存在显著影响。第三,2008年电信业竞争性改革措施仅对电信业规模效率产生了影响,而对纯技术效率和技术进步没有显著影响。其中移动通信业务市场进入许可提高了电信业规模效率,而固网业务市场进入许可和电信业市场集中度上升则降低了电信业规模效率,且提高不及抵消的部分,最终导致电信业规模效率下降。进一步分析表明,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依赖于附加值较高的移动通信业务对固网业务的取代,而2008年的电信改革对其缺乏引导作用。虽然2008年的电信业竞争性改革对电信业绩效和电信业务价格均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这些影响相互牵制、抵消,最终导致整体作用不明显。第五,综合考虑2008年电信业兼并重组改革的直接冲击和长期影响,可以认为此次改革是一次有效的竞争性改革。由于此次改革的直接冲击在一定程度上维持消费者福利不变,并大幅提高了电信业收入,在全社会范围内,此次改革是成功的,增大了全社会的总剩余,因此这一次改革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