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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刑事案件中,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较为常见,选取的137例案例经过分析,发现在案件中,被告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且多为农民,案件发生地云南、贵州、江西较多,大多数案例未对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给予回应,或是与其它责任减轻因素放在一起讨论,并未全面考虑。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对违法性认识错误概念模糊、判决总体处于冷淡态度、主观态度的证明及对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否阻却“故意”存在争议。建议明确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界定标准,放弃“不知法不免责”原则,利用认罪认罚激励机制,同时在《刑法》中设置相关规定。违法性认识错误在环境刑事案件中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否应作在实践中法官考量的因素,关于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处理,不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是较为重要的理论问题,同时对丰富我国的刑法理论意义重大。本文共有五个章节:第一章是主要对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与方法进行了介绍,同时整理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并提出文章的创新点与不足,为论文的展开打下基础。第二章主要阐述了关于违法性认识的两种学说,包括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和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以及关于违法性认识错误的相关概念、类型,并将违法性认识错误和相似概念进行区分。第三章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搜集到的有效案例,来分析环境刑事案件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影响因素,如案件发生地、被告人文化水平等。并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了数据的总结分析,后将两个存在“违法性认识错误”的环境刑事案件进行了分析,分析如何进行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判断。第四章通过前述的数据分析确定在环境刑事案件中违法性认识错误的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问题如判决总体处于冷淡态度、对违法性认识错误定义模糊、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明和证明模式存在问题,还有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否阻却故意。第五章结合第四章所述问题来提出建议,明确在环境刑事案件中违法性认识错误具体如何适用,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