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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是预期违规收益和预期违规成本之间的权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体现为违规倾向和违规被稽查两方面。在我国机构投资者规模迅速扩大、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的背景下,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抑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倾向吗?当上市公司已经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时,机构投资者是否又能够提高违规公司被监管部门稽查的可能性吗?区分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他们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会有所不同吗?与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也存在很多缺陷,如“一股独大”等。在此背景之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倾向和违规稽查产生的作用会受到影响吗?同时,各上市公司所处地区制度环境也存在差异,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倾向和违规稽查产生的作用会受到影响吗?
本文旨在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角度,探讨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治理的效果。首先在回顾机构投资者持股和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因素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确定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定义和度量方式,并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其次,结合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现状和信息披露制度背景以及公司治理相关基础理论进行理论分析并推导出本文的研究假设。再次,以2006-2015年除创业板以外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部分可观测的BivariateProbit估计方法实证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违规倾向和违规稽查)的影响。为了深化研究结论,本文研究了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稳定型机构投资者和交易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还将这一关系置于公司内外部治理环境下进行情境研究,从大股东控制和所在地区制度环境两个角度分别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作用。最后,综合制度背景现状、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得出本文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得出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的上市公司,其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可能性越高、违规倾向越低;
(2)由于不同机构投资者持股目的、动机不同,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作用有所差异,因此本文对机构投资者进行了分类研究,发现交易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概率和违规倾向无影响;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可能性越高、违规倾向越低;
(3)大股东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将削弱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的抑制作用、不影响对违规倾向的监督效应;
(4)上市公司处于制度环境越差的地区,将加强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倾向和违规被稽查的监督效应。
本文预期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本文基于机构投资者持股角度研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因素,并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区分了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交易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不同影响,指出了不是所有机构投资者持股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产生影响,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是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因素,本文为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关系研究提供直接证据,丰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的研究;
(2)本文从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和外部监管环境出发,分别考虑大股东是否处于绝对控制和所在地区制度环境情况对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关系的影响,拓展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影响的研究情境。
本文旨在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角度,探讨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治理的效果。首先在回顾机构投资者持股和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因素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确定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定义和度量方式,并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其次,结合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现状和信息披露制度背景以及公司治理相关基础理论进行理论分析并推导出本文的研究假设。再次,以2006-2015年除创业板以外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部分可观测的BivariateProbit估计方法实证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违规倾向和违规稽查)的影响。为了深化研究结论,本文研究了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稳定型机构投资者和交易型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还将这一关系置于公司内外部治理环境下进行情境研究,从大股东控制和所在地区制度环境两个角度分别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作用。最后,综合制度背景现状、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得出本文结论,并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得出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的上市公司,其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可能性越高、违规倾向越低;
(2)由于不同机构投资者持股目的、动机不同,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作用有所差异,因此本文对机构投资者进行了分类研究,发现交易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概率和违规倾向无影响;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可能性越高、违规倾向越低;
(3)大股东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将削弱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稽查的抑制作用、不影响对违规倾向的监督效应;
(4)上市公司处于制度环境越差的地区,将加强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倾向和违规被稽查的监督效应。
本文预期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本文基于机构投资者持股角度研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影响因素,并对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区分了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交易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不同影响,指出了不是所有机构投资者持股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产生影响,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是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因素,本文为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关系研究提供直接证据,丰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的研究;
(2)本文从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和外部监管环境出发,分别考虑大股东是否处于绝对控制和所在地区制度环境情况对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关系的影响,拓展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影响的研究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