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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作为一种保险中介组织,在保险市场中起着独特的作用,其与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共同构成完整的保险中介主体。大力发展保险公估人,完善保险市场,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本文从分工的角度出发,利用专业化和分工的理论对我国保险公估人的发展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对分工的理论演变进行归纳和梳理之后,本文第二章对我国保险公估人的分工水平进行了分析。专业化和分工是两个紧密相关的概念,对分工的研究离不开对专业化的研究。本章对现阶段我国保险公估人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专业化水平和分工程度都很低是当前我国保险公估人主要发展特征。具体表现在:一方面保险公司主要依靠自己的理赔队伍理赔,保险公估服务费收入较低,在保险业内作用有限;另一方面,我国的保险公估人自身实力弱小,专业人才不足,技术优势缺乏,经营观念存在偏差。
论文的第三部分考察了我国保险公估人的分工演进。首先考察了市场中介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接着考察了保险公估人这一保险市场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历史,然后指出,保险理赔的日益复杂化所产生的专业化理赔要求是保险公估人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力。
论文的第四部分探讨了我国保险公估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分工与合作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分工,就没有合作;没有合作,分工的作用就得不到发挥。从发达国家和地区保险公估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情况来看,保险公估人在承保、理赔、防灾防损、残值处理、监装监卸和信息咨询等方面与保险公司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关系。论文的最后以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和太保产险深圳分公司合作双赢的案例为例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