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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和深入,很有必要对司法民主的相关问题重新进行疏理与展开。只有弄清司法民主的相关理论问题,才可以更好地发掘其理论和实践意义,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为司法民主建设添砖加瓦。司法民主问题历来是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做了相当多的研究和考量。如:司法审查与民主的关系、陪审制的民主性、法官的职业化等问题。然而,他们的研究仅仅限于某个层次或者某个方面,并没有进行直接的、多方位的、较综合的、广泛的阐述和分析。
为此,本文中将开始一项关于司法民主内在的、具体的研究,尝试从制度和理论层面对司法民主的相关理论问题做一番较深入的探讨,尝试较全面地、较完整地探究司法民主问题。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笔者主要介绍了本文的写作动机、目的与方法。现就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论述如下:第一,文献研究方法。即针对司法民主的相关制度,对相关之国内外著作、期刊、论文等作广泛的收集、整理、鉴别与筛选,以期明了司法民主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比较研究方法。即对各国的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综合,解析其在处理司法民主问题上的共同点和差异,以便从中受到启发。
第一部分对司法民主的基本问题进行考察,明确司法民主的内涵、特征、历史演进、理念基础以及研究价值,为下文的分析奠定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阐述司法民主的具体展现形式之一:公开审判与陪审制。分析公开审判以及陪审制如何体现司法民主的要求和理念,同时,结合我国的公开审判与陪审制进行论述。
第三部分阐述司法民主的具体展现形式之二:法官选任、合议制与专家证人。分析法官选任、合议制以及专家证人如何体现司法民主的要求和理念,同时,结合我国的法官选任、合议制与鉴定人制度进行论述。
第四部分阐述某些司法制度背离司法民主之情形,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此种现象进行适当规制,以更符合法治国家和民主社会的要求。这一部分主要从法官职业化、司法独立与司法审查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我国的相关制度进行论述。
本文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主旨进行概括,并对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中存在如何实现司法民主的问题进行总体的分析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