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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以行政地域为界进行各自为政的属地管理模式己满足不了污染防治需求,从属地控制过渡到区域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发展与变革的方向之一。历经多年研究、争论、探讨,2010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大气污染防治向区域环境管理转化,并开始步入跨地区合作的新阶段。但这种转型和转换的贯彻实施,尚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的支撑。已有的区域环境管理合作实践所存在的诸多不足和障碍主要源于缺乏不同主体进行有效合作的激励机制,一方面由于各地区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地方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存在差异,往往很难促成真正的整合管理与合作;另一方面体现在相应的责任-利益协调机制缺失,致使跨地区合作难以常规化和长效化。 论文针对区域环境管理合作问题背后的学术问题,特别是“影响合作达成与政策实施的激励因素及相应的激励机制安排”进行理论探讨和分析,并结合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例对我国区域环境管理与跨地区合作的现实问题进行考察和剖析。论文将激励理论引入区域环境管合作问题中,分阶段探讨跨地区合作中的激励因素和激励过程,为解决大气和水流域的跨界污染、公地污染和“竞争到底”等区域环境问题提供激励机制构建的思路,着重围绕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管理与合作治理进行案例分析并提供政策建议。 首先,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案例研究,论述进行区域环境管理及跨地区合作的必要性,及其在破除行政藩篱、提高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经济效率、提供科学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 其次,在总结国外己有经验的基础上识别与探讨区域环境管理及跨地区合作的关键因素与制度安排,结合中国在区域环境管理与合作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将言论分析方法与政府调研访谈结合,研究关键利益相关者就环境管理合作关注的问题、态度意愿及其利益冲突,分析构建区域环境管理及跨地区合作机制的基础与障碍。认为我国当前在科学认知基础和达成共识、权力制衡与利益协调、政策公信力和制度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 第三,识别和分析影响合作达成的激励因素,进一步探讨区域环境管理及跨地区合作激励机制的构建,包括促进合作达成并推动区域环境管理政策有效实施的路径和方式。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区域环境治理的公平和效率原则及各地区之间的责任.利益关系的阐释和分析,提出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基金”,以其作为解决区域环境管理的责任分担与资金需求的区域环境管理资金制度的设想,并具体讨论了该基金设计思路及使用标准等关键性问题。特别提出基于区域环境政策收益在地区间的分配进行利益协调,将减排任务与治理成本“分离”,从而在实现区域减排策略费用有效性的同时,通过区域基金对做出额外治理努力而损失发展机会成本的地区进行补偿。 最后,基于相关研究结论,围绕如何促成合作与区域环境政策的有效实施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包括:提高对区域污染问题的认知;形成区域环境管理模式与目标;理顺地区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增进中央与地方各层级政府的上下联动与部门协调;加强政绩考核、财税与产业政策的配套;并注重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