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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融入世界进程的加快,法治建设方面与世界的接轨也变得迫切。刑法作为现代国家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在国家的转型与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当前刑法的发展现状总体看是进步巨大,但仍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在今后的刑法改革中许多问题必须加以改进。笔者认为我国刑法现存问题的主要思想根源是对近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背后的人权价值理念认识不够,导致在刑法的制度建构上出现一些偏差,在具体的规范上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在第一部分将论述人权的内涵和历史发展;第二部分从西方刑法史的宏观视野探讨人权价值理念对近现代刑法基本原则变革与演进的影响,着重论述了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第三部分从人权的视角考察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分析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符合人权价值的问题,笔者以为死刑问题、沉默权问题、刑事证明标准问题、刑事司法人权侵犯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尤其是死刑问题上的人权保障非常迫切;第四部分首先论述了人权的不同层次含义并对不同层次含义进行了辨析,针对存在的问题从观念、刑事实体法律制度、刑事程序法律制度三个方面提出若干改革建议,着重探讨了刑事实体法律制度的改革建议。笔者以为针对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背后体现的种种陈旧价值观进行清理是十分必要的,国情的障碍不是无所作为的借口,只有正视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才能不断推动其进步,近年来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中人权保障的进步显然还不足以使我们沾沾自喜。在今后我国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伟大历程中,我们必须用现代人权价值观来架构我国的刑事立法体例,在具体刑事法律制度上最为迫切的是大幅度削减限制死刑并最终废除死刑,其次是改革保安处分制度,对于司法解释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要彻底予以改变。我相信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刑事法律制度在人权保障方面会逐步得以完善并最终建立起符合现代人权价值理念的刑事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