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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奸法是秦汉法律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商鞅变法以来,秦政府就制定了强制吏民告奸的法律制度,把吏民强行纳入了维护社会治安的轨道,此种法律制度大多为汉所继承,对于维护秦汉社会治安、政局稳定起了重要作要。此外,由于秦汉法律在中国法制史上有特殊的承前启后的作用,此法对后世影响深远,其后,魏晋隋唐乃至明清,关于告奸的法律规定,受其影响很大。因此,研究秦汉时期的告奸法,对于人们认识秦汉法律制度以及其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于对此问题的研究,前人专论不多,仅有一些零星的论述。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于秦汉时期告奸法的类型、具体操作细节以及配套措施等作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具体说来,秦汉时期的告奸法主要表现为以连坐法为基础的什伍告奸法、亲属告奸法、官吏告奸法等主要类型,规定当同什伍、亲属、官吏之间有人犯一定的罪行时,其他有连带责任者必须告发,反之则负连带责任,一并处罚;除此之外,秦汉时期还有非以连坐法为基础的知情告奸法、同案犯自告以及出于求赏、报复等目的告奸等类型;此法对于告发者与被告发者的范围、对于不告发者的惩罚原则以及对于告奸的限制措施等作了较为完备的规定;为了保障告奸法的正常施实,还制定了赏告奸、反诬告等配套措施,以辅助告奸法的实施。 关于秦汉时期告奸法的特点、实质、作用以及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此时期的告奸法仅为实质意义上的告奸法,而非形式意义上的、专门的告奸法;其二,此法体现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意志;其三,此法鲜明地体现了秦汉时期的时代背景;其四,此法对于秦汉封建统治的确立、巩固及其政局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客观上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对后世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