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社会正处在和平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凸显期。迈入2000年以来,尤其是2008年,中国社会的群体性事件呈现井喷式爆发,展示了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破坏力,产生了全国性的社会影响。群体性事件具有复杂性、传染性和破坏性,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我国未来仍处在群体性事件高发期。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或者是社会运动(集群运动),其频繁爆发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很多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并提出了很好的对策。笔者认为,当前学界对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即不区分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与原因,而直接给出一个看似万能但却效果微弱的对策建议和原因分析。殊不知,群体性事件有不同的内在原因和发生发展规律,要针对性地准确界定其事件类型和核心矛盾,给出针对性的对策。第一,在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学分析方面。笔者采用理想类型,进行分类学研究,分类标准是采用目的和手段两个维度:在目的方面,群体事件可以分为利益诉求式、规则诉求式和公理诉求式三种群体性事件类型;在手段方面,即从能量爆发的形式和特征来看,群体性事件可以分为和平式和暴力式两种。前一种是本质分类的方法,后一种是则是现象分类的方法。第二,在群体性事件的类型结构系统方面。两个维度进行交叉,得到六种群体性事件构成的类型系统:利益诉求暴力式、利益诉求和平式、规则诉求式暴力式、规则诉求和平式、公理诉求暴力式和公理诉求和平式。本质分类的三种群体性事件如果受激发因素影响就会呈现暴力形式,如果受消弭因素影响就会呈现和平形式。激发因素有制度刚性、政府偏袒、舆情高压、暴力滥用、围观效应、情绪耦合等。消弭因素有制度弹性、政府公正、舆情疏导、慎用暴力、严究责任、价值离散等。第三,在群体性事件的效应机制方面。群体性事件是有其内在规律的,具有特殊的内在属性,具有“示范效应”和“围观效应”两个主要作用规律。示范效应是指一旦某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爆发,就会在其他存在相似情况和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就产生一系列的群体性事件,即连锁反应。围观效应是指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和围观群众之间的微妙互动,围观者给圈内者提供道德支持、正义仲裁和精神鼓励,必要时候甚至会不断卷入参与进来,造成事件的激化和升级。第四,在群体性事件的内联机制方面。六类群体性事件是有其内在联系,即内在规律,内在规律是群体性事件相互转化和联系的平台。在主轴分类的三种事件类型(利益诉求式、规则诉求式、公理诉求式)之间,随着从利益诉求转为规则诉求,再到公理诉求,利益相关度逐渐降低。而与此同时,价值相关度逐渐升高。这也说明任何群体性事件的发起、组织和参与都有其内在的整合机制。第五,在群体性事件的整合机制方面。群体性事件有两种整合机制,分别是利益整合机制和价值整合机制,二者互相协调,共同在发起和组织群体性事件中发挥重大作用。利益整合机制是指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之所以进行集体行动,是为了维护其已经受到侵犯的利益。价值整合机制是指群体性事件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之所以会聚集在一起进行集体行动,是因为其共享某种价值诉求,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等社会道德和人类价值。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学分析,结构系统、内联机制和整合机制研究是文本主要的研究取向,这是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系统的基础性前置性工作。只有对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表现和动因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在本质上对其进行更加科学的把握,进而对症下药,有效地应对纷繁复杂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