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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重大政策,是我国实施“十三五”规划、实现2020年全部贫困县退出摘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我国现有的10多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本上都处于“先天”生态环境脆弱、“后天”生态破坏较为严重的区域内,因而是属于国家重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区,承担着国家生态保护的重任,由此限制了区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使得生态环境建设与脱贫攻坚两大任务相重叠。因此,需要兼顾减贫和建设生态环境双重目标,探索一条符合贫困山区实际的生态和扶贫双赢之路。生态扶贫是我国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是国家实施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的基本内容之一。耕地是陆地上十分重要的生态系统,实施耕地生态补偿已成为生态扶贫研究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耕地生态补偿可以支撑或助推扶贫开发,另一方面扶贫开发政策也为耕地生态补偿提供了实践机会。开展耕地生态扶贫研究与实践这一新方向、新扶贫模式,对于推进和完善耕地生态补偿制度构建、精准扶贫开发以及耕地生态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基于生态扶贫开发中耕地生态补偿研究的薄弱性、实施耕地生态补偿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本文在系统总结提炼耕地生态补偿理论及生态扶贫政策方针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依据大理州的自然环境条件、社会经济状况、扶贫开发及耕地利用现状等情况,选择了当量因子法作为耕地生态补偿测算的基本方法,测算和分析了大理州12个县(市)耕地生态补偿值,探讨了耕地生态补偿测算结果在大理州12个县(市)扶贫开发中的应用模式,并研究提出了完善耕地生态补偿助推扶贫开发的对策与措施体系,为大理州乃至云南省、全国类似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和耕地生态保护提供基础支撑和有益借鉴。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应用“当量因子法”对大理州12个县(市)耕地生态补偿测算结果表明:(1)大理州12县(市)耕地生态补偿平均额为7067.12元/hm~2,州内最高的为洱源县12763.19元/hm~2,最少的是漾濞县3703.73元/hm~2。(2)大理州耕地生态补偿总额为272107.12万元,相当于大理州2016年GDP(9721956万元)的2.80%。州内最大的是洱源县,达49310.88万元;最小的是漾濞县,为7196.34万元。(3)大理州实施耕地生态补偿策略可脱贫总人口数达850330人,大理州2017年9月初动态调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为195597人,各县(市)耕地生态补偿可脱贫人口与各县(市)贫困人口的差值均为正值,因此,大理州耕地生态补偿值完全可以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2、耕地生态补偿测算结果可以在大理州扶贫开发中得到具体应用,主要模式是:(1)生态扶贫模式,即把耕地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给贫困户。综合考虑到大理州的耕地生态压力、财政压力和扶贫压力,建议至少要确保大理州55952户贫困户平均每户有2人得到3200元(2017-2020年国家贫困线平均值)的耕地生态补偿金额,据此计算,大理州的耕地生态补偿总金额中需要补偿给55952户贫困户的金额为35809.28万元,占大理州耕地生态补偿总额的13.16%。(2)生态经济扶贫模式,即利用耕地生态补偿资金发展生态特色产业。亦即可以将剩余86.84%的耕地生态补偿金额整合起来用于成立农业企业或生产合作社,发展本地区的生态特色产业。3、从当前来看,耕地生态补偿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耕地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完善;(2)耕地生态扶贫缺乏具体政策依据;(3)贫困地区耕地生态破坏严重。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耕地生态补偿助推扶贫开发的对策与措施主要是4个方面:(1)建立健全耕地生态补偿机制;(2)加大贫困地区耕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3)创新耕地生态工程建设和耕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渠道;(4)加快开展耕地生态补偿制度和耕地生态扶贫的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