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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上半期的中国是学生运动风起云涌的时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爱国青年学生不断进行着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以及反对外来侵略的运动。面对学生运动,国民政府官员、各高校校长有自己的态度,而自1924年始,国民政府对学生运动的基本思想态度是经历了重大变化的。从1924年的国共第一次合作到1927年的北伐,国民政府对学生运动是持鼓励支持态度的,而从1927年清党后到1930年1月的时间里,国民党政权对于学生运动的态度有一个大转变——从鼓励支持变为了防范压制,这其实与国民党政权的内部斗争是分不开的。国民政府防范青年学生运动的措施可分为制度层面和行为层面两方面。在制度层面上,为防范青年学生运动,国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发布了诸多相关训令命令。这些政策法规基本上是对学生团体组织的一个宏观规范,而国民政府颁布的相关训令命令则是国府当局对地方党政部门、学校当局以及教职员如何处理学生运动的一个更为具体的指导和要求。国民政府期望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颁布相关训令命令来限制学生的活动范围,淡化学生的政治意识和革命意识,并致力于让学生组织及其行为符合作为执政党的国民党的政治意识形态,让其处于国民党政权的控制掌握之下。行为层面上的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党化教育、全面的侦查监督以及运动发生后防范形势进一步恶化的和平引导与武力镇压等行为。国民政府对学生运动的防范是综合性的,在其中和平引导指导的手段较为真正有效,然而这种方式达到的效果也很有限,很多时候国民政府对于学生运动都是难以有效防范的。造成这种难以有效防范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国民政府不能顺应民心,对于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多数时候没有进行有效引导让其释放,反而一味地用武力强制性地压制。其次,国民党在学生中的领导力量薄弱,活动能力不强,难以有效以学生的力量在学生运动中进行指导和控制。再者,国民政府在学生中的信任度下降,使得劝导学生更为困难。另外,国民政府当局排除异己思想行为严重,不懂得有效团结各方力量。最后,在防范学生运动的过程中党政部门有时候行动意见不能一致,造成行动上的不一致而某些学校当局以及地方当局的“阳奉阴违”,暗中支持学生运动,这也使得国民政府当局对学生运动的防范不可能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