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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人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虐待老人问题也愈加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我国受到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认为虐待老人是家庭内部的“私事”,法律很少积极干预。我国对虐待老人的问题近几年才开始重视,起步较晚。就刑法角度而言,我国反虐待老人法律机制仍然不健全,虐待罪存在众多缺陷,落后于时代发展,这就使得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严重侵害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样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有必要根据时代的要求,结合我国国情基础上,完善我国关于虐待老人犯罪的刑事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图通过五个方面来完善我国关于虐待老人的刑事立法。1)建议对于虐待老人的行为单独设置虐待老人罪,从法社会学角度分析,论证增设虐待老人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试图设计科学合理的法条。2)扩大虐待罪的行为实施主体,将实施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具有密切的权利关系的人,以弥补现行刑法中对某些主体的虐待行为不能罚当其罪的困境。3)本文建议在加大处罚力度。笔者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兼顾刑法的预防性原则,加大对虐待老人犯罪的处罚力度,以发挥虐待老人罪应有的作用。4)建议打破传统的虐待罪中的自诉模式为公诉模式,增强法律的实际操作性,以更好的适应老年社会的发展需要。5)对老年人保护组织、退休前所在单位和近亲属赋予强制举报义务,可以解决公诉机关发现犯罪难,掌握证据难的困境,如此,降低了侦查成本,又使得虐待老人罪成为公诉罪的可操作性有了大幅度提高。本文除摘要和结语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简要论述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目的。第二部分是对增设虐待老人罪的法理基础的论述。主要是论述对增设虐待老人罪的法律评估,从法律政策基础,社会公众基础和执法成本三个方面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得出增设虐待老人罪是当前社会的迫切要求,并且提出了构建本罪的价值目标。第三部分是虐待老人罪的立法方案设计,包括立法模式的选择,具体法条的设计,法条设计的特点和刑事追诉模式的设计。第四部分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第五部分主要是虐待老人罪的认定和刑法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