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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0年代末,中国开始了由邓小平主导的经济改革。其主要目的是在“现代化”的目标下在社会主义体制里引入市场。在这个语境中,市场成为了去政治化的工具,而城市化则成为了现代化的象征。在之后的三十多年中,劳动力市场使得中国内部出现了涌入大城市的移民浪潮。与此同时,住宅市场则成为了都市中“空间生产”的主要方式。如上海这样的大都会,而非中小城镇,成为了城市化的代表。上海作为都市中国变迁的前沿,成为了在市场环境中“寻找社会”的理想田野。本研究的主要问题意识是以“产权获得”为对象,探讨住宅市场对于社会建构的影响。论文的第一大部分主要描述了三种住宅产权的进入过程,它们分别是商品房产权,售后公房产权以及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产权。对于每一种类别,本文从制度框架,住房的生产,定价以及购房者群体这几方面进行了描述。研究发现,在基于居住身份和职业身份的制度切割下,城市居民被引导获得特定类别的产权。由于获得产权的路径不同,业主对于产权的感知也各不相同,尽管它们都在制度分割中被鼓励进入住宅市场。论文的另一大部分是关于产权获得对于业主团结之间的关系, 我们主要选择位于市中心和位于市郊的两个万科封闭小区作为田野调查对象。市中心的封闭社区主要是以老年居民为主,而市郊的社区则主要是以青年的居民为主。我们发现封闭小区中因由清晰的财产边界能够促进同一类别产权的业主更容易形成邻里关系。更进一步,社区内的社会设置使得非正式的邻里团结能够形成如业主委员会这样的正式组织。由此基于房产的社区参与有可能转化成居住小区内的政治参与。因此,我们认为业主基于其产权身份能够形成一种横向团结。他们有能力解决内部的矛盾并进行集体行动的动员。然而,一旦面对更高一级的权力,则会出现纵向分化。不同类别的业主很难团结在一起,同时拥有相同产权的业主也会因为其获得产权的路径不同而出现分化。在理论层面上,我们认为波兰尼的“市场社会”的论断以及T.H马歇尔的市民社会判断都不足以解释这一经验事实。我们的研究发现中国都市中出现了一种“业主社会”。他们有“权利”意识和动员能力去产生一种社会秩序。但与此同时,他们之间的团结是脆弱的,局限在国家的分类治理框架之内。事实上,我们认为这些业主所维护的只是自己被国家赋予类别的稳定性,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业主社会是一个“自管社会”,而非一个“自治社会”。在改革初期,劳动力市场产生出了在国家社会控制框架范围之外的新社会群起。然而借助产权获得及其类别划分,国家重新将社会群体纳入其社区管理的范畴之内。从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变,其实是国家的力量从工作领域转向居住领域。住宅市场由此成为了一种国家用于社会治理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