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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聚落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同时,它也应当具有空间防卫和犯罪预防的重要功能。近些年来,浙江沿海地区一些农村已成为犯罪的高发区,呈现出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影响了广大农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稳定和谐。探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空间防卫功能的缺失与退化,不但在村落物理空间布局上多数呈开放、杂乱分散式分布,使得农村大量治安资源得不到有效、集约化利用,并且村落人文空间普遍缺失,人们的集体防卫意识不强,影响和制约了犯罪预防的整体效果。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农村为视角,先对农村聚落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作一个回顾,再根据其空间特性将其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并从理论上阐述了几种不同聚落形态的村庄所具的空间防卫功能,着重分析了我国江南农村地区通过农村聚落形态建设进行空间防卫的一些成功实践,接下去利用犯罪统计数据就当前宁波农村聚落形态对预防犯罪的负面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国内外一些最新理论研究进展,提出了加强农村聚落形态规划等一系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