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包含了两种以上不同种类、不同性质、不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利益效果的股份,这就是类别股。类别股对于完善股权结构、满足资本市场、实现公司现代化有重要意义,而且为我国国企改革提供思路。然而,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是否可以设置和发行类别股没有明确规定,国内关于类别股的研究也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因此,本文将对类别股制度进行较为系统的阐述和分析。其中,我国类别股的情况介绍主要是对改革开放后我国大陆地区关于类别股的立法和实践进行总结分析。文章分绪论、正文和结论,绪论部分通过案例引发对类别股的思考。正文又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类别股的基本理论,具体阐述了类别股的定义和特征、分类以及起源和发展,并着重介绍了类别股的价值,为后文的论述作铺垫。第二部分,介绍了改革开放后类别股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萌芽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分析了我国关于类别股探索发展之路上存在的认识误区和立法实践暴露出的问题,并通过最新公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寻找设置类别股的空间和具体操作方式。第三部分,介绍了几个代表性国家类别股的立法实践,如英、美、法、德、日、韩对类别股的相关规制内容,从各国实践中归纳其概况,并得出总结和启示,从而为构建我国类别股制度提供借鉴。第四部分,结合前述分析,提出具体构建我国类别股制度的若干建议,从法律授权,到具体内容设计,再到程序上的保障。具体包括完善类别表决机制、类别股东权的保护以及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并提出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结论对文章进行总结,观点进行凝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