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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类矿床在云南境内分布较广,有固相盐矿与液相盐卤两类,历史上以开发盐卤为主。关于云南井盐的记载,最早见于《汉书·地理志》,此后虽经历代开发,但直至明清时才有较大发展。明清两朝在云南设有盐官盐役,他们与其它地方官员配合,控制云南盐业生产,征收盐课,维护封建统治。本文据有关史籍,运用马克思主义史学方法,考究明清在云南盐务管理之得失、盐课的征收及其财政意义等,并试对明清云南的私盐问题和云南历史上的“盐币”作了专题考述。 全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明清云南盐业生产发展的原因及表现,从官府对食盐产、运、销诸环节的管理出发,分析其弊端,提出盐业生产发展是一些地区“改土归流”之根本原因的见解。 第二部分结合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分析明清时在云南征收“场课”和“引课”的情况,突出盐课在明清云南财政中的地位。 第三部分评述明清云南私盐的类型与缉私手段。第四部分论述南诏以来“盐币”的流通及其废退。“盐币”的使用在客观上对落后地区商品的流通是有利的。 全文旨在突出井盐生产的发展与云南社会经济诸范畴间的互动关系。井盐生产的发展对边疆经济的繁荣起了促进作用,有利于明清中央政府对云南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