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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在没有收到监管部门任何处罚的情况下,深陷云南绿大地公司IPO造假丑闻漩涡中心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突然宣布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虽然深圳鹏城高调宣称此次合并是为响应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大做强”目标的举措,但仍难逃业内对其合并原因的广泛猜测与深刻质疑,更掀起了业界对涉嫌违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调查、严惩的强烈声浪。为帮助绿大地公司上市募股,深圳鹏城对其审计的2004-200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200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这样一家“带病”的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仍然敢于接盘,并当做是实现自身“做大做强”途径的重要一步,不得不让人怀疑这种“带病合并”方式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因此,在当下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大力倡导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背景下,本文选取此次合并事件为案例,研究在这种“带病合并”定性的前提下事务所的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通过收集百家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信息,引入计算上市公司线下项目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应计利润占总资产的比重等定量指标,并对相关指标进行T检验和回归分析,对合并前和合并后这些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进行对比发现,这种事务所“带病合并”,给合并方带来的不仅是客户数量、审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显性指标上有明显增加,从而实现了“做大”的目标。并且,从审计质量这一角度来看,由于合并后深圳鹏城带来的客户与国富浩华原有客户之间的审计质量差异变小,一定程度上实现“做强”的目标。然而,回顾媒体对此次合并的报道,充满“逃避处罚”“调查”“严惩”之词,可见这次合并受到的关注之大,影响之广,充分说明了投资者、事务所同业、社会公众对这种带病合并方式的质疑与不满,国富浩华的品牌声誉难免会受到影响。因此本文得出结论,除非合并方有足够的把握能保证合并后审计质量不被被合并方的“病”所拖累,否则对这种“带病合并”的方式“做强做大”还是应当慎重。事务所要想“做强做大”,主要还是得通过提高“内功”来实现,例如提高自身审计质量、服务水平,控制审计风险,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等。当然,对于事务所采用“强强合并”的方式,还是应当鼓励,这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产生双赢的结果。但对于这种有逃避处罚嫌疑的事务所合并,更要加强监管,对其合伙人实施“连带处罚”,弘扬社会尽责、负责的正能量,让诚信者扬名,给失信者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