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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责任理论是伴随着现代民主理论的发展而产生的。随着民主政治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使政府在治理中承担应有的公共责任就成为了我国政府改革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的目标。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体制转型的特殊时期,在行政权力缺乏规范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政府责任,建构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责任政府建设必须有健全的制度做保障,而政府问责制就是建设责任政府落实政府公共责任的重要制度。政府问责制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是改善我国政治环境的现实需要,其作为一套对政府一切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和能够进行监督并追究责任的制度,对于建构现代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运用了理论实践结合法和规范分析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国家问责制经验,分析了我国在推行政府问责制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政府问责制的一些途径。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公共责任理论的发展及其内容。本部分在概括学术界关于公共责任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公共责任理论与责任政府的关系,提出建构责任政府是落实公共责任的有效载体;对公共责任的内涵做作了概述,并指明了公共责任体系包含的四种责任形式。第二部分:政府问责制是构建责任政府进而实现公共责任的有效制度保障。本部分介绍了政府问责制的内涵及其内容,分析了推行官员问责制对建设责任政府进而落实公共责任的重要意义;回顾总结了我国推行政府问责制过程中的实践及文本制度建设的进程;阐述了西方国家在问责制方面的一些成功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指出了我国政府责任制的发展趋势。第三部分:对我国推行政府问责制面临的问题分析。本部分对我国推行政府问责任制的过程中,在实践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建立与完善政府问责制的路径。本部分针对在第三部分中分析的我国推行政府问责制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行政环境、完善问责主体体系、明确问责对象、拓展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等对策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