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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大变革的历史背景下,农地流转能否有序推进日益成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直接制约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的主体,其意愿和行为是诱发农地制度改革的微观基础。政府作为农地流转中的支持者、管理者和公共服务者,发挥着引导农地合理流转的作用。因此,如何确定和引导农地流转的主体行为,对建立科学、有序的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合理配置农地资源,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研究运用产权理论、地租地价理论、成本收益理论等相关理论,采用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新疆奇台县农地流转主体行为为研究对象,在分析了农地流转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对农地流转的主体行为及其利益博弈进行了探讨,从稳定地权、健全社保、完善流转市场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以增强农户农地流转意愿,规范农户流转行为,从而确保农地的合理流转和使用。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通过选取能够代表农户家庭基本状况、农地流转收益状况、农地流转保障状况三个方面的9个变量,利用SPSS中的Logistic回归模型定量分析得出:农户的非农收益比重越高,农户对农地的依赖性越小,农户就越愿意将农地流出,粮食安全保障率越高,农户越愿意流出农地;农户的文化水平越高,从事非农职业的机会越大,承受风险的能力越大,流出的农地的可能性就越大。 (2)普通农户参与农地流转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流转方式多样化、流转规模适中、流转的资本化程度提高,流转的范围逐步扩大、短期流转比例较高,流转价格差异大。普通农户在农地流转实践中存在着诸如:市场化程度较低、自发性流转较多,存在潜在流转隐患、农地矛盾突出而引发的流转纠纷较多、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角色“真空化”等问题。 (3)基于成本收益分析,农业经营大户作为农地流转中的农地需求方,其流入农地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是在成本收益、政策激励双重驱动下的理性行为。 (4)奇台县农地流转市场尚不成熟,需要政府从制度建设、市场培育、政策配套三个层面发挥引导者、协调者和管理者的作用,以推动农地流转市场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5)农地供给方、需求方和政府三方的利益博弈:只有三方都存在收益增量时,即达到纳什均衡时,普通农户和农业经营大户才会在利益的驱动下产生农地流转的动力,政府才可能积极组织和引导农地流转,从而形成有效流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