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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是中国目前和将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确保耕地红线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对于保障粮食安全、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后,农村土地整治上升为国家战略部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并正式写入2009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1999年8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采取三七分成的方式,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作为财政预算收入,专项用于土地整治,不得挪作他用。作为土地整治资金建设资金的最主要来源之一,中央分成新增费的分配与使用直接影响了我国土地整治效率高低及整治重点所在。为提高新增费使用效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增费使用管理,2007年财政部、国土部下达《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财建[2007]84号),将中央分成新增费由以“两上一下”的项目形式进行下达,调整为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调整因素为基本农田面积、水田面积和新增费上缴情况,所占权重分别为70%、20%、10%,并根据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以及东、中、西地区划定不同的系数。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方式的转变,有力的支持和引导了我国粮食主产区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对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因素法中因素选取较为简单、权重分配较为主观、各地管理水平差异客观存在、粮食生产态势与水土资源格局不完全匹配等管理和现实原因,导致中央分成新增费在实际操作和管理过程中仍面临一定的问题,相关因素选取与权重确定的理论依据与计算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何建立更加全面、有效的因素集,提高中央分成新增费的使用效率,在耕地保护、产能提高、水土匹配、生态改善等目标之间寻求侧重与均衡,提高土地整治的预期效果,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首先对新增费设置的基本功能取向与设置机理进行分析,在明确新增费分配使用目标基础上,通过因素集建立及面板数据模型分析,对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其次建立反映新增费分配金额与土地整治效益动态变化关系的BP神经网络模型,对不同新增费分配方案下的土地整治效果进行预期分析,最后运用窗口分析,对中央分成新增费土地整治的“投入—产出”效率进行动态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新增费的功能定位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体现收益分配的社会公平性,纠正地方政府农用地转用行为的外部效应,将农用地转用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在不同分配目标下因素对新增费分配效率的影响各有分异,因素法中因素选取及权重确定应按照不同分配目标进行灵活设定。本文可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同一新增费分配目标下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的土地整治社会效益最高,经济效益其次,生态效益最弱;(2)同一类型土地整治效益随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目标变化其效益值由高到低依次为:综合效率目标、土地利用效率目标、耕地保护目标、资源优化配置与公平目标,综合效率目标下的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方案为几种目标下新增费分配的最优方案;(3)不同省份的新增费分配土地整治效果根据不同分配目标和整治效益变化规律各异,但整体上效益值较现实出现增长情况多于效益降低情况,各省的新增费方案经优化设计后土地整治效果普遍得到增强。(4)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目标的改变对各省土地整治的“投入一产出”效率具有重要影响,综合效率目标下的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方案最优,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和耕地保护目标下的分配方案其次,资源配置与公平目标下的中央分成新增费分配方案效率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