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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缘于对这样一个问题的思考,即在行政区和经济区双重空间结构中,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之间应否、能否以及如何实现良性竞争?鉴于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产生了“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冲击宏观经济、地方保护、重复建设等不良现象,这一问题在中国当前“区域经济群体性崛起”的时代背景下更凸显出其重要性和关键性,其对于区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近年来,特别是自2008年底以来,中央政府密集出台了近20项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其中,绝大部分规划的空间尺度都在一个省域范围内,涵盖若干地市级地方政府行政区划。在本文看来,这些区域发展规划的密集出台,不仅是各省级地方政府希望抓住中国非均衡发展战略转换的历史机遇的主观意愿表达,更是各省级地方政府提升其竞争力以谋求在“区域经济群体性崛起”的新格局中占据有利位置的客观诉求。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竞争,在释放制度创新潜力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将毋庸置疑地加快推动所属区域的迅速崛起,并进而带动该区域所在省份其他地区的共同发展。 良性竞争在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创新实现竞争秩序化的问题,因此,本文选取“制度创新”与“公共秩序”这两个视角,对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展开研究。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之间必须而且可以实现良性竞争,核心路径是通过区域公共管理这一区域层面的制度创新对其进行体制供给和秩序供给,使其被置于区域公共秩序之下。一方面,通过设立区域发展委员会来统筹行政权力的区域整合,推动政府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区域层面有序扩展,以有效回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诉求。另一方面,围绕“利益冲突协调”进行区域公共管理机制设计,特别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区域利益平衡中的基础作用,实现区域内各地市间的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核心观点,本文论述了几个论点。(1)近年来,中国区域经济呈现出一种群体性崛起的态势;(2)在区域经济群体性崛起的背景下,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正在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竞争的主流,并呈现出与一般地方政府竞争所不同的独特特征;(3)制度创新是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的核心路径;(4)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具有积极和消极双重效应;(5)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良性竞争需要构筑区域公共秩序,包括区域政治秩序、区域经济秩序和区域社会秩序;(6)作为一种区域层面的制度创新,区域公共管理有利于保障地方政府个体理性向区域共同体集体理性的过渡,其制度需求来自于区域内各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负效应,制度供给来自于区域权力中心即省级政府;(7)区域公共管理最为核心的任务是要解决权力在区域空间结构中的集聚与配置问题,其在本质上体现为行政组织与空间结构的耦合;(8)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建构主要包括组织架构、权力整合与机制设计三个方面,一种可能的思路是,由获得区域权力中心授权和区域内各地市级地方政府让权的派出机构“区域发展委员会”(区域党工委),通过整合区域行政权力和设计六大区域公共管理机制,即区域政策系统机制、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区域行政契约机制、区域公共财政机制、区域合作治理机制和区域利益平衡机制,来实现地方利益与区域利益的激励相容。 从论证逻辑来看,本文首先从地方政府竞争的历史演进和区域经济的发展现状两个方面推导出了区域内业已存在的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更加凸显和激烈这一研究起点。在此基础上,本文使用“制度创新”和“公共秩序”这两个概念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政府职能在区域层面的扩展”以及“区域公共管理”相互之间建立了内在的逻辑关联。第一,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既是制度创新的供给主体又是制度创新的需求主体。从前者来看,在中国当前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的大背景下,区域内各地市级地方政府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为了抓住提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这一潜在获利机会而彼此展开激烈的制度创新竞争;从后者来看,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本身也具有有效性的问题,内生出显著的制度创新需求,即实现竞争外部性的内部化,从而引出区域公共管理这一区域层面的制度创新,其核心供给主体是区域权力中心即省级政府。第二,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催生的大量区域公共问题和公共事务客观上要求实现政府职能在区域层面的有序扩展,这需要构筑良性的区域公共秩序。无疑,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将对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秩序结构产生重要影响。但是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的个体理性并不能自动达致区域共同体的集体理性,而区域公共管理这一区域层面的制度创新则为前者提供了过渡通道。在区域公共管理框架下,通过构筑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能够推动良性区域公共秩序的形成,进而推动政府职能在区域层面的有序扩展,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从论证过程来看,本文一共分为六章。在第一章“导论”部分,本文对选题及其意义进行了说明,并界定了本文所涉及的“区域”、“地方政府竞争”、“制度创新”、“公共秩序”、“区域公共管理”等五大核心概念;在第二章“理论回顾: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部分,本文采取聚类分析的方法,从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多学科维度梳理回顾了有关“制度创新”、“公共秩序”、“政府竞争”、“区域主义”、“区域发展”、“中国地方政府竞争”、“中国行政区经济”、“区域公共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在第三章“凸显逻辑:区域经济群体性崛起与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部分,本文首先讨论了中国地方政府竞争的演进历程以及区域经济群体性崛起背景下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的凸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的基本特征和表现形态;在第四章“制度创新: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的核心路径”部分,本文在剖析制度创新内在逻辑的基础上,探讨了制度创新与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之间的良性互动,并演绎推论了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基本轨迹;在第五章“公共秩序: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的空间状态”部分,本文探讨了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的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分析了区域公共秩序构筑对于地市级地方政府良性竞争的重要性,并详细论证了区域公共秩序的三种形态,即区域政治秩序、区域经济秩序和区域社会秩序;在第六章“区域公共管理:区域内地市级地方政府竞争的体制供给与秩序供给”部分,本文在阐释区域公共管理生成逻辑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探讨了区域公共管理的体制建构、权力整合以及机制设计问题。 鉴于研究精力、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的局限,本文对“区域文化秩序”、“非正式制度(主要是意识形态)”、“地市级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有效性”、“多元主体(公民、企业、非政府组织)参与区域公共事务治理”等诸多问题没能给予充分地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对于这些问题,有待日后的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