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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明确提出要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更高的要求。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资金来源,土地出让收入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支持作用不可忽略。在此背景下,探讨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的影响,实际上是在探究中国现阶段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问题,对探索科学、有效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改革和转型路径,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土地出让对新型城镇化的积极作用,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首先,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关概念作出界定,分析其理论基础,并梳理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出让的内在机理、土地出让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机制和影响路径。其次,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与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将公共服务供给划分为经济性公共服务供给、非经济性公共服务供给,运用熵值法构建起公共服务供给的综合评价体系。随后,本文基于2003-2016年全国27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的数据,构建静态面板模型,实证研究分析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的影响,以及该影响是否存在空间差异。实证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增长推动了经济性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提高,而降低了非经济性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失衡的影响较小;中部地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对经济性公共服务的支出偏好最为明显,希望通过完善经济性公共服务供给,来招商引资、追赶东部的经济发展水平。西部地区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对经济性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最小,对非经济性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并不显著。最后,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分别从改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完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快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五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