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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简称“两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好比两把“双刃剑”,一旦缺乏监控,则最易成为腐败滋生的源头。因此,加强税务机关“两权”的监督制约,是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全面正确贯彻落实,从机制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同时,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精细化、科学化的新型征管模式逐步建立,税收执法权和内部行政管理权就其形态、内容和程序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对税务机关的“两权”监督制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笔者借助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和实绩考核工作的经验,通过对国内有关税务系统“两权”监控机制运行情况的现状学习和研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税务机关“两权”监控机制建设的先进经验,运用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法理学等学科的理论提出了加强和完善我国税务机关“两权”监控机制的若干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导论”为本文的第一部分。它简要阐释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对税务机关“两权”和“两权”监控进行了概念上的界定,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笔者结合本职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和内部工作资料对我国税务机关“两权”监控机制建设的现状做了一个系统性的梳理,从内部六个方面和外部三个方面分析出了我国当前税务机关“两权”监控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内部监控机制存在的问题:第一,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第二,内部监控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第三,监控手段比较落后;第四,监控基础体系不科学;第五,监控信息缺乏统筹管理;第六,责任追究不易实现。外部监控机制存在的问题:第一,人大对税务机关两权的监督乏力;第二,司法部门对税务机关的监督尚显薄弱;第三,纳税人缺乏对税务部门进行监督的主动性。第三部分通过对国内外大量的文献、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广泛搜集与甄别,从内部和外部监控两方面介绍了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税务机关“两权”监控机制的先进做法,并总结出了四个一般性的经验作为启示:一是税收立法和机制必须健全和规范;二是外部实时监控必须广泛而深刻;三是内部监控机制建设科学严谨;四是各项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健全。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税务机关“两权”监控机制的对策和建议,本部分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问题,结合第三部分总结出的启示,提出了完善我国税务机关“两权”监控机制的具体措施和若干建议:具体包括(1)完善立法,明确税务机关“两权”监控的法律依据;(2)健全税务机关“两权”监控组织体系;(3)科学设计税务机关“两权”监控职责体系;(4)完善税务机关“两权”监控工作机制;(5)推动税务机关组织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6)强化税务管理信息化,提高监控科技含量;(7)依托税务系统的绩效管理平台,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信息沟通机制;(8)强化外部监控机制,增强外部监控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