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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特的“自我”并非主观的自我,也不是近代的自我主体,而是绝对的第一原理。绝对自我作为知识学本身,它具有思辨的内部结构,这个结构就是绝对自我、自我与非我之间的辩证关系。“自我”在设定自我与非我——自我与非我彼此扬弃再次统一于自我的过程中辩证地展开自身,是其他一切经验意识事实的“范式”。这样的“自我”不仅超越了近代主体哲学,而且费希特在其知识学中还把他的绝对自我细化为理论的与实践的,理论知识学的基础与实践知识学的基础既是同一个自我,又有着不同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康德哲学中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最终未能统一的问题。之后,费希特充实了他的自我思想的实践领域,即费希特的“自我”不再局限于知识学之中,它存在着双重维度,分别是本体论维度和伦理维度。正如“自我”设定的自我与非我一样,自我在这两个视域下,既是同一个自我,又有各自的使命,二者相辅相成,对立使“自我”达到最终的“和谐”。